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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是我国刑事执行中一项微观而具体的刑罚变更执行措施,对于保障特殊情形监禁罪犯的权利不可或缺。然而,立法的简陋、理论研究的空白使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问题百出,以至于出现了暂予监外执行替代论。本文首先简要介绍暂予监外执行的含义和特征、历史渊源,在分析其理论基础和制度价值的基础上,认为其对于充分保障具有特殊情形的监禁罪犯的生命健康权等合法权益,体现恤刑政策,展现行刑社会化、行刑人道性、行刑经济性具有特殊的意义;并与世界刑事司法改革的潮流、刑罚轻缓化的发展、社区矫正的蓬勃开展、罪犯处遇提高、罪犯人权保障理论研究的趋势不谋而合。通过与相关制度的比较考察,驳斥了暂予监外执行替代论,指出暂予监外执行存在的必要性和亟待完善的迫切性。随后,针对我国暂予监外执行的现状,从立法、决定程序、监外执行及检察监督等方面全方位地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笔者针对这些问题,从规范立法、规制审批程序、健全监外执行监管机制、完善检察监督等微观制度的角度提出完善的建议;同时,从宏观的刑事执行改革方面提出构建完整的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设想,以期对我国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发展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