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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国从2006年开始由中央投入专项财政资金实施“特岗计划”,通过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其他次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师资补充。“特岗计划”实施六年来,从中央到县(市)各级财政投入数百亿则政资金,招聘近30万特岗教师去边远贫困农村学校任教,目前已经成为我国18个省区基本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资补充方式。然而作为一项投入巨大,实施范围广阔,且仍在持续实施的教育政策,其政策问题是否定义准确?政策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效果如何?实施过程中有何挑战与机会?政策前景如何?等问题尚待探讨。政策辩论是一种实证评估与规范评估相统一的政策评估方式,运用政策辩论的方式对“特岗计划”进行评估性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把握“特岗计划”从政策文本到实施结果不同阶段不同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挑战与机会,进而探讨“特岗计划”的可能政策前景。“特岗计划”评估性研究的过程是:首先确定“特岗计划”的政策价值体系,这也是建立评估准则的前提。“特岗计划”的政策价值体系是由“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的性价值和反映直接政策结果的工具性价值组成的统一体系。其中以目的性价值为主导,而工具性价值包括具体的效率、公平、秩序三个相互关联的价值维度,是实现“特岗计划”的目的性价值应具备的基本属性。然后在“特岗计划”的工具性价值的三个维度内设计概括性问题体系作为评估准则,并针对“特岗计划”的特点建立“特岗计划”评估性研究模型。最后在对“特岗计划”实施个案描述的基础上对“特岗计划”的政策文本、实施过程、政策结果及其影响进行正反辩论,评估“特岗计划”的政策价值在其价值体系的不同层次的不同维度上的实现程度。“特岗计划”实施六年来,创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资补充机制,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了大量年青教师,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了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师资均衡。但是,由于“特岗计划”的政策问题定义过于表面,依然不能突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资补充的编制瓶颈,再加上“特岗计划”对偏远地区学校的师资补充效果不明显和实施过程中特岗教师队伍的不稳定等问题,最终导致“特岗计划”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资补充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讲只是暂时性的。也即可以认为“特岗计划”只是暂时部分地实现了其政策价值,其政策前景有待继续探讨。为进一步发挥“特岗计划”的政策作用,巩固政策实施效果,保证政策价值全面、可持续地实现,相关部门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岗计划”实施方案;提高特岗教师队伍稳定性;以“特岗计划”为核心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资补充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