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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银行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在经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经济形势下,在原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自1995年试点以来,全国已有一百多家城市商业银行。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城市商业银行对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优化金融组织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防范和化解历史形成的金融风险都曾经起到过重要和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大力加快改革步伐,清收和置换不良资产,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经营状况继续好转,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份额不断增大,综合实力有所增强。截至2005年9月,全国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1.9万亿、所有权权益693亿、按照贷款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1027亿、平均不良贷款率为9.7%、平均资本充足率为2.7%,与同期相比,各项指标均有所改善。然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先天不足,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比,仍存在着诸多缺陷与不足,如地区发展不平衡,资本金不足,资产规模小,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这些都成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面临的难题。而且随着2006年底我国的银行业将全面对外开放日期的临近,在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均占有一定优势的外资金融机构将大举进入我国金融市场,这无疑会给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雪上加霜。作为我国银行业中弱势群体的城市商业银行,必须重新洗牌才能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才能在银行业全面开放后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2004年银监会制定了《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其中明确鼓励城市商业银行进行联合、重组、并购以及跨区域发展。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会议暨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论坛第六次会议上强调,城市商业银行今后的主要方向是重组改造和联合,各行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选择适当的发展模式。银监会支持各城市商业银行在当地政府主导下实施重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