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国外,刑事立法中有比较成熟的轻罪、重罪、违警罪的罪等划分,轻罪制度在实体法上的规定也是比较详细具体,对轻罪案件的处理有特殊的程序规范。随着我国当前社会急剧转型,轻罪发案率持续上升,为了减轻我国现行司法对查明事实准确处理犯罪越来越重的负担,建立轻罪制度制度,不仅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犯罪嫌疑人,而且可以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大大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反观我国,对于一直以重罪为主要内容而架构起来的刑罚制度,难免也会面对轻微刑事案件无所适从的尴尬困窘。因刑法上未规定轻罪制度,只好代之以“劳动教养”和“治安管理处罚”。但众多学者似乎无一例外地在讨伐这两项制度“随意性大”、“法律化程度低”。因而,研究轻罪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文主要分为三部分,约19000字。第一部分,域外轻罪制度考察及启示。通过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具有代表性国家的轻罪制度进行考察,有利于我国立法借鉴。总的说来,域外轻罪制度立法明确,程序简便,处理上的非刑罚化等特点都为我国建立轻罪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第二部分,我国建立轻罪制度的必要性分析。新的一项制度诞生,必然有其现实迫切需求,而且,能够有其发展的良好土壤。在我国构建轻罪制度是应运而生的,因为:首先,是贯彻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其次,是改革劳动教养制度的途径。由于劳动教养制度没有明确的程序规范,也没有明确的范围,因此其存在对于公民的人身自由构成一种潜在的威胁。最后,是完善我国刑罚体制的选择。轻罪制度作为从普通刑罚处罚制度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制度,其具有本身独特的优越性。第三部分,我国轻罪制度的制度设计。该部分首先阐述了轻罪范围的确定。针对轻罪范围的研究,归纳而言我国有四种代表性观点。通过对各种观点的比较分析和评价,本文认为以法定刑作为轻罪与重罪的划分标准较为适宜。然后,文章分析了轻罪的刑罚处遇、行刑处遇、程序处遇和社会处遇,以在观念上区别重罪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