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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现象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较为普遍。2006年我国审计准则推行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后,注册会计师的风险防范意识日益渐增,从而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更加敏感。一旦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超过了审计重要性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将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以降低审计风险和诉讼风险。否则因盈余管理造成的重大错报一旦被监管部门或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查出,注册会计师将面临及其严厉的惩罚,包括经济责任和吊销执业资格。因此,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具有一定影响。以往对于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的研究并没有区分盈余管理的性质,即便一些研究划分了盈余管理性质(陈小林、林昕,2011),但划分的标准缺乏理论支撑。由于不同性质的盈余管理是在代理人不同动机下行为的结果,而不同性质的盈余管理会造成不同的经济后果,其潜在错报风险和战略运营风险都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研究盈余管理对审计意见影响时应对其进行区别。研究不同性质的盈余管理行为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甄别审计风险以及不同性质的盈余管理动机、经济后果,从而获得对盈余管理性质的进一步认识,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理论水平、审计工作效率,并间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最终达到资本市场的帕累托改进。本文第一章对盈余管理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文献进行了整理和综述。在对现有文献整理的过程中发现:盈余管理与非标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并不明确。未对盈余管理性质进行进一步分类可能是造成这一分歧的原因。本文第二章利用舞弊三角理论分析“管理层动机——审计风险——审计意见”之间的逻辑关系,从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出发,将盈余管理分为:特定阈值压力的盈余管理和无特定阈值压力的盈余管理。并预期二者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存在差异。第三章为研究设计,论述了本文所采用的样本和数据来源、变量设定与模型设定。第四章为实证结果与分析,利用Jones模型对盈余管理程度进行度量,采用2007-2012年中国非金融、保险类公司的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最终得出以下结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越高,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越高;不同性质的盈余管理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具有显著差异,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特定阈值压力的盈余管理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