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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分析建筑审美密切结合功利态度的特殊性入手,指出人们对建筑审美的误解主要包括三点:一是认为建筑美是可有可无的依附,二是局限在视觉形象的理解范围之内,三是局限于仅仅获得美感。通过对建筑美学最基本的概念——“功能”和“形式”的科学语言分析,清晰描述了它们及其层次和关系。提出“建筑功能与形式之间的关系”是建筑美学的元问题,关系论立场始终是作者建筑美学立论的总观点。心理距离学说因其简单、明晰且更重视功利与审美的关系适合拿来解决建筑美学的难题。作者以功利心理和审美心理之间的距离对依据划分出建筑审美模式:欣赏审美模式(远距)、象征审美模式(对个人远距对社会、国家或民族近距)、体验审美模式(中距)、使用审美模式(微距)和让渡审美模式(跨距),并指出任何建筑审美的理解和判断都站在特定的立场,仅仅只属于一个或几个审美模式,不可能有一个最佳的理解或最终判断,而这恰恰揭示了建筑审美活动的复杂性和多元意义。用被建筑学改造的心理距离学说来进一步解释、分析建筑现象和活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问题:一、艺术与科学——关涉知识理性的心理距离。建筑的科技因素强化了审美—知识—功利三边心理距离关系。二、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历史主义的心理距离。建筑史的进程使审美心理距离缩短化、心理转换频繁化、心理关系立体化。图像化和地域化——复杂关系的心理距离。在当代社会中,建筑的文脉特征决定了其可复制图像的价值,但图像又远比文脉更具有社会影响力。在心理距离说对实践的启发和指导方面,作者认为建筑师应该是“审美心理之桥”的搭建者,通过巧妙处理功能和形式之间的关系,把主体带到审美的彼岸并在返回时实现物质功能往往不能实现的特定功利价值。此外,建筑师应该把心理距离作为手法,通过不同尺度心理距离的定位来创造不同的建筑艺术作品。从体验、使用和象征方面开放审美的解释权是建筑创作的重要策略,有利于完善地达到建筑功利和审美的双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