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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的民主建政是新中国建立后“过渡性政治体制”的一部分。作为地方各级中最先进行的民主建政,县人民政权建构的历史经验对此后的地方民主政权建设具有较大的借鉴指导意义。湘潭县在建国初期县的民主建政中具有典型性,且能够比较完整地展示这个时期县人民政权的发展轨迹,因而对于研究建国初期县政权的建构是个较为理想的模型。
建国初期首先在县级实行民主建政,其之所以能够发生、发展并最终胜利完成,之所以采取这样而非那样的民主结构,其背景为县政的历史传承与民主的现代契合,其前提为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共关于县级民主建政的理论和实践。
建立县人民民主政权一般是从各县解放时开始的。通过军事接管和组建人民政权,并经过一段短暂的恢复稳定和筹备之后,即正式开始了建立县人民民主政权的工作。这个工作又一般经过了三个阶段:首先是各县先后召开县各界代表座谈会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然后在1952年前后各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先后全面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并建立民主政府,最后是在1953年以后实行普选,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至1955年县人民民主政权建制最终确立。
从人民政权的组织体系来看,建国初期的县人民政权已经具备了较完备的现代组织形式。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县人民政府间可以互相制肘,但人民政府更具有主动性;相对而言,县人民代表大会比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更具有超越于人民政府的独立性;中共县委事实上发挥着领导作用。从人民政权的代表及委员构成来看,建国初期的县人民政权,其代表的产生受民主建乡的影响,是个动态的过程;在保证阶级性的前提下,其代表具有广泛性。县人民政权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临时过渡性和相对稳定性。
建国初期县的民主建政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当然,在民主的理想与实践、政治动员与政治参与、党与政权的关系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不过,尽管如此,总体而言,它还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