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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新常态化以及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具备降低金融服务交易成本作用的互联网金融活跃性逐渐凸显,在宏观上有利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与国家去库存、调结构的政策要求和创新发展战略相契合,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互联网金融于2013年开始获得快速发展,各种新业态竞相涌现,规模不断扩展,但其仍属于新型金融模式,正处在不断发展的初期阶段,监管机制也相对滞后,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我国金融市场造成了正负两个方面的影响,也给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以及央行宏观经济调控带来巨大的冲击与挑战。部分新业态处在传统货币政策工具无法触及的盲区,使得央行的货币政策实现预期调控效果变得更加不确定。因此探索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的具体影响程度和作用机制就有了其必要性,能够为新时期下央行货币政策调控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提供一些探索性建议。
基于对互联网金融的现有研究文献,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狭义的互联网金融。通过归纳互联网金融各类新业态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本文发现大多数业态已从爆发式增长过渡到平稳发展阶段。考虑到利率渠道和信贷渠道分别是货币政策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层面最基本的传导渠道,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利率和信贷传导渠道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作用机制,然后在实证层面上构造了递归形式的结构向量自回归(SVAR)模型,以便准确地识别单个变量对系统造成的影响,同时将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分为两个阶段,通过对比加入互联网金融前后的方差分解和脉冲响应结果,检验了互联网金融分别对利率渠道、信贷渠道的总体效应及阶段性效应产生的影响。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总体上削弱了利率渠道和信贷渠道的有效性,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传导的阻碍主要集中在对M2指标有效性的影响和M2向利率和银行信贷等中间变量传导的阶段,互联网金融对利率向实体经济的传导作用不明显,对信贷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有一定的增强作用。最后从实证结果出发,针对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给我国货币政策带来的冲击提出政策建议,包括重新审视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扩大货币政策调控范围;推进利率市场化,扫清货币政策障碍;完善信用建设体系,健全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等。
基于对互联网金融的现有研究文献,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狭义的互联网金融。通过归纳互联网金融各类新业态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本文发现大多数业态已从爆发式增长过渡到平稳发展阶段。考虑到利率渠道和信贷渠道分别是货币政策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层面最基本的传导渠道,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利率和信贷传导渠道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作用机制,然后在实证层面上构造了递归形式的结构向量自回归(SVAR)模型,以便准确地识别单个变量对系统造成的影响,同时将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分为两个阶段,通过对比加入互联网金融前后的方差分解和脉冲响应结果,检验了互联网金融分别对利率渠道、信贷渠道的总体效应及阶段性效应产生的影响。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总体上削弱了利率渠道和信贷渠道的有效性,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传导的阻碍主要集中在对M2指标有效性的影响和M2向利率和银行信贷等中间变量传导的阶段,互联网金融对利率向实体经济的传导作用不明显,对信贷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有一定的增强作用。最后从实证结果出发,针对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给我国货币政策带来的冲击提出政策建议,包括重新审视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扩大货币政策调控范围;推进利率市场化,扫清货币政策障碍;完善信用建设体系,健全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