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人类进入了一个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数字符号为中介的全新的网络社会。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数字化非实体空间,网络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崭新平台。20世纪以来,网络这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好似一把双刃剑,绝不仅仅只带来了单一的正面效应。这种通过虚拟形式来呈现的网络社会,在加强了人们沟通和交流,改变了人们日常生活和学习,改变了社会格局,推动了社会前进发展的同时,对现实社会的传统伦理道德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人肉搜索”便是当今网络社会最具代表性的现象之一。它以其独特的搜索方式和运行机制,集合网络社会中强大的各阶层网民力量,挖掘一定的目标对象的相关信息,从而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讨论和强烈的影响。作为一种新型的“交往”方式,“人肉搜索”将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相连接。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经大量“人肉搜索”事件凸显出的网络伦理问题所证实,这种新型的“交往”方式必定会产生一些有别于现实社会的人际关系。近年来,由“人肉搜索”现象引发的网络伦理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因此,“人肉搜索”现象必须引起社会和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必须多角度的思考网络社会的伦理道德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将之规范,从而对构建和谐的网络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文以科学技术哲学理论为指导,以“人肉搜索”现象为依托,总结该现象的起源和产生的原因,分析“人肉搜索”现象凸显下的网络伦理问题的表现和根源,进而对构建网络伦理的原则和实现路径进行深入的梳理和探讨。“人肉搜索”现象的成因主要有网络搜索引擎技术的发展、网络的匿名性和时空的无边界性、社会的盲目从众之风以及人的猎奇心理和满足感。而“人肉搜索”现象凸显下的网络伦理问题主要有个人隐私权受侵害、网络系统安全受攻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受威胁这三方面。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利益的驱使、人们道德自律的缺失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滞后。同时由于网络伦理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人类社会所表现出的新型的道德关系,可以由此分析出网络伦理具有开放性、自组织性和兼容性等特点,这使得我们对网络社会的伦理道德的评价方式以及构建途径的认识有别于现实社会,因此我们需要在个体诚信与社会公正相结合、适度自由与密切监管相结合、道德自律与法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下,找出一条实现网络伦理构建的合理路径。在当前我国网络社会具有的特征下,只有正确驾驭网络安全技术,确立和完善网络道德规范;强化网民道德自律,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伦理教育;健全政府监管机制,增强网络运营商的责任意识;完善网络法律制度,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才能构建更加文明和谐的网络,才能使网络成为人们美好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