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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污染事件处置的协调机制建设是海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海洋生态文明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海洋污染事件处置的协调机制是指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组织设置和协调手段的应用,快速、合理、有效的应对突发海洋污染事件。海洋污染事件处置协调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的主要内容:制度设计、组织设置、协调手段。在这一机制下,海洋环境主管机构应在对海洋污染事件时,通过组织、协调手段和技术手段的运用,实现海洋污染的快速有效处理。这一机制是开放的,能够实现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构建社会应急管理体系。本研究以“整体性治理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为研究的理论基础。通过对海洋污染事件处置协调机制的内涵进行分析,总结我国目前在海洋污染事件处置协调机制的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原因,借鉴国外在该领域的实践中的相关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海洋污染事件处置协调机制的建议。本文正文部分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概括归纳并对海洋污染事件处置协调机制的内涵做出分析,明确海洋污染事件处置协调机制的内涵包含:制度设计、组织设置、协调手段应用三个方面;第二部分,从制度设计、组织设置、协调方式选择三个方面描述我国现行海洋污染事件处置协调机制的构成现状,并从理论角度分析其存在协调主单一、在制度设计上存在法律法规结构不成体系、内容存在重复或者是冲突、在实践中存在“以规代法”的问题;在组织架构上存在组织目标不明确,组织权责划分不明晰,组织架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在协调手段上存在应急协调实现方式不协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不够完善等问题;并通过对“桑吉号”事件应急处置的分析从实践角度佐证应急协调机制出现的问题;第三部分,针对以上我国海洋污染事件处置的协调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治理理念、制度建设、管理体制、应急保障体系等方面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对美日两国在海洋应急管理领域的先进的管理协调经验进行分析归纳,分别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应急协调手段建设拓展三个方面总结值得借鉴经验;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我国海洋污染事件处置协调机制的政策建议,建议如下:明确海洋应急管理协调的组织目标和协调理念;持续完善海洋管理和应急管理法律体系,优化应急管理法律结构,协调海洋管理和应急管理法律之间关系;持续加强海洋应急协调组织建设,推动海洋应急管理组织创新,完善海洋应急协调组织体系;持续开发增加海洋应急协调手段;持续完善海洋污染事件应急协调资源保障系统建设;研究建立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海洋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方案,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海洋污染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