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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制度在股东权行使、公司治理和公司监管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国外对公司的立法都予以高度重视,但是我国在这方面还缺乏足够的关注。因此,本文主要是想通过对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理论基础、法律地位和实际操作的系统研究,在吸收经验和勇于创新的基础上,努力寻求解决控股股东违反诚信义务、滥用控制权问题的方法,以便建立、健全我国公司法中的控股股东诚信义务规范体系,从而为我国对公司的立法提供些许参考。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由控股股东的界定着手,寻求影响控股股东产生的因素,并通过多方面的深入分析为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厘清边界。第二部分:从事实上的信托关系理论、实践中的控制权存在理论和理论上的股东权实质平等理论三个方面出发,探析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法理基础。第三部分:通过对控股股东注意义务、忠实义务的特殊要求和衡量标准的解读,为准确把握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内涵奠定基础。第四部分:揭示控股股东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评析我国控股股东诚信义务法律规制的现状并提出完善的建议。本文以公司控制权行使和股东权保护为中心,主要采用了以下研究方法:历史分析的方法:通过对控股股东和诚信义务的历史考察,分析了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制度的产生、演变和发展历史,揭示了各国立法背后隐藏的经济、政治乃至社会原因,以便为我国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制度的立法提供参考。经济分析的方法:从法律规范设计的价值取向出发,沿着法律经济学上有关成本与效益的核心价值的道路,分析、论证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平衡始终是控股股东诚信义务法律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法律规则分析的方法:以概念法中主体、客体、权利、义务、责任为基点,分析了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在公司治理、股东权保护和公司监管中的重要地位,指出了传统公司法认为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只能给股东带来股权,而没有相应义务的立法缺陷。比较分析的方法:考察了英美法系国家甚至是美国不同州的公司法(包括判例与立法)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通过对这些国家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制度的不同特点、产生的背景和控制权滥用原因及其实践效果的分析、研究,指出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本质是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实现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系统分析的方法:以控股股东控制权正当行使和股东权保护为中心,系统分析了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历史演变、存在基础、判断标准和法律保障。在分析中并不局限于就法论法,而且通过比较分析、实证研究等多种方法,从政治、经济、文化、司法等方面着手,通过系统的分析,论证我国建立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制度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