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目前的国际贸易体系中,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已经成为重要支柱之一。信托收据在国际贸易融资中的使用十分普遍,但是在不同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和法律习惯的环境下,立法和司法实践对国际贸易融资项下信托收据的法律性质、法律特点、法律关系、信托收据的法律救济、信托收据项下财产混同后的救济、使用信托收据时要签订的配套文本等等都有着很多的不同规定和观点。大部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及信托收据是我国从英美法系国家引进的业务模式,这些“舶来品”能否在我国的金融和贸易领域成功地本土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目前我国虽然颁布了《信托法》,但是没有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项下涉及的信托收据给予明确的定义,银行业监管部门和司法实践也没有对信托收据受益人特别是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中如何利用好信托收据这个工具,维护自身的债权给予明确的指引。本文主要是结合笔者在国内商业银行的工作经验和理论学习,对通过比较分析、结合操作实际,一方面对国际贸易融资项下信托收据本身的法律特征等问题进行研究,另一方面重点对如何认识和应用信托收据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中的债权安全进行研究和探索。虽然学界对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可以提出学理建议,这种学理建议可以被立法当局逐渐接受,进而修改、完善法律,但是现实的国际贸易却一刻也不可能停歇,故此本文除了提出学理及完善立法方面的建议外,还提出在现行的法律环境下,通过加强贷款“三查”、授信控制、操作流程控制及融资文本规范等实际操作方法降低银行在使用信托收据过程中的风险。全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项下信托收据相关概念的认识。第二部分国际贸易融资项下信托收据在我国的应用实践及银行风险第三部分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信托收据相关风险的防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