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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包括引言、四个主文部分、结语。共3万余字符。引言。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未明确规定岛礁建设行为,因此岛礁建设行为及建成的岛屿法律地位一向不甚明确。因此从国际法角度研究中国在南海所进行的岛礁建设行为的法律效果,证明其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一、南海岛礁建设相关问题概述。岛礁建设是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将海域转变为陆地。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积极填海造地,因此岛礁建设行为本身并不特殊,但由于中国的参与,南海岛礁建设升级成为国际热点。中国建设岛礁所涉及的岛礁中,美济礁等是低潮高地,赤瓜礁等是高潮高地。二、中国建设南海岛礁的依据。首先我国开展南海岛礁建设的首要依据是对南海岛礁依法享有的主权,我国通过先占和禁反言原则取得南海岛礁的主权,其次传统国际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内法方面都没有禁止岛礁建设行为,甚至传统国际法中还有所鼓励。三、中国南海岛礁建设行为分析。岛礁建设行为未扩大领土,也不能改变岛礁的属性和划界效力,对其他国家权益和海洋环境不产生消极影响。南海岛礁建设行为也不违背《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或区域内相关规则和原则。中国南海岛礁建设的目的主要是加强民事功能建设,与日本冲之岛礁建设的目的不同。四、中国南海岛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中国岛礁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国际上对中国对南海岛礁主权的历史性权利不认可,且国际规范上对人工岛和岛礁建设的规范不明确,因此有必要通过官方解释和国内立法的形式补充,最后,应当构建平台如《南海行为准则》等和平解决南海岛礁建设所引发的争议。结语。岛礁建设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普遍存在,文章通过几个方面阐述了中国建设南海岛礁的合法性,但中国的岛礁建设行为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周边各国对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权利不认可,国际法上也没有对岛礁建设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争端依然存在。为了使合法性更为充分,应当补正历史性权利的依据,还应当在国内立法方面做出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