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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是期货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本文从分析国内外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入手,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论证了发展机构投资者对促进期货市场效率、公平、稳定所起的作用,并提出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具体建议。
首先,明确界定了机构投资者的定义,分析了国内外机构投资者的类型及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分析了国内外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指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是成熟市场的普遍特征。通过详实的数据对比发现,中国期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的交易量占到90%以上,这与国际期货市场上70%以上都是机构投资者的结构形成鲜明对比。中国现在的投资者结构现状,不利于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第一、个人投资者“追涨杀跌”的市场容易被少数投机大户所操纵,造成价格的混乱和非理性波动,从而影响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第二、大多数合约流动性不足这种状况,严重限制了套期保值机构对合约的选择,影响套期保值的效果。第三、事实证明,普通大众并不适合直接从事期货交易,个人投资者比例过高严重影响了期货市场的稳定性,不利于期货作为投资工具功能的正常发挥。
然后,以国内外白糖期货市场为对象,利用Eviews、Spss等数量工具,从实证角度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对期货市场有效性、流动性及波动性三方面的影响,以及国内外市场与机构投资者相关的交易制度的差异。结果发现,机构投资者尤其是以投机和套利为主的金融机构类投资者,在完善市场定价机制、促进市场稳定和繁荣以及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最后,通过上述分析得出,投资者结构从中小散户向机构投资者的转变是期货市场发展和成熟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标志,是实现期货市场科学发展的必然途径。提出了创新与完善中国期货市场、完善中国期货市场法律法规、保持期货市场监管与市场创新的协调、推动国内期货公司发展、建设中国期货市场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加快期货专业人才的培养等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