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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是推动我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也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具有基础性重要地位的机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职能发挥的好坏,关系着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及政权的安稳。云南省乡镇经济落后,自然环境条件差,农村人口众多,村庄分散,人口素质较低,近年来受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的冲击,农村基层各种违纪违法问题逐年增多且越趋隐蔽,反腐败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而承担着反腐败职能重任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受到多方面因素限制,其工作效能往往与农村基层反腐败任务不相适应,提升云南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意义重大。本文在回顾云南省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体制发展和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加强云南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与作用,并以富民县东村镇为例,分析了影响云南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的因素,即思想观念更新的滞后性、人员履职能力与工作职责的非同步性、组织管理模式的非秩序与松散性、工作对象和环境的复杂性、工作经费和硬件设备支撑能力的薄弱性、工作方法和手段的单一性、双重领导体制的制约和监督管理的乏力性。并从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更新思想观念的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人员履职能力,规范组织管理运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合力,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适应环境形势的能力,整合多方资源提高工作经费和设备保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管理能力等七个方面提出提升云南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