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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严重化,如何在刑事诉讼体系中,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有的放矢地建立一套适合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诉讼程序,以尽可能地减少刑事司法程序给未成年犯罪人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地保障未成年犯罪人的正当权益,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和重新复归社会,是许多国家孜孜以求的目标。从19世纪末起,以美国为首的世界各国即开始了艰难的探索,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联合国及其下属的有关组织在对各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通过了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司法保护作了许多标准性规定。这些标准性规定是各国平等探讨、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形成的成果,代表了各国的共同见解,是对未成年犯罪人司法保护的最低限度要求,理应为各国普遍认可和遵行。我国虽已加入或赞成联合国及其下属组织制定的相关国际法律文件,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成年犯罪人司法保护制度与国际标准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本文在对我国未成年犯罪人司法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何以国际标准为参照,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国的未成年犯罪人司法保护制度的设想。全文共四章:第一章在明确未成年人和未成年犯罪人的概念的前提下,概略介绍了联合国及其下属组织在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司法保护方面制定的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并概括、总结了这些法律文件中确立的关于对未成年犯罪人司法保护的规范性标准。第二章从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体现对未成年人人权特殊保护的需要、顺应全球化及一体化趋势、信守国际条约的要求和国际标准自身优势的突现等方面阐述了以国际标准来规范和改进我国未成年犯罪人司法保护制度的必要性。第三章比照未成年犯罪人司法保护的国际标准,分析、指出了我国现行未成年犯罪人司法保护的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第四章针对我国现行未成年犯罪人司法保护制度的不足,提出了以国际标准为参照,改进和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罪人司法保护制度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