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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问题,就是水资源根据自然和自身规律,在年际上能够实现循环往复地使用。但是,根据水资源的特性,要实现循环往复使用,是受很多制约因素影响的,不能孤立地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问题实际上包含水资源的自身循环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两个方面。那么,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产权配置问题就是什么样的产权配置可以实现水资源自身循环和生态环境具有可持续性。很明显,水资源自身循环和生态环境具有可持续性是相辅相成的,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如果没有了水资源自身循环,生态环境肯定遭到了破坏,不具有可持续性;同样地,如果生态环境不具有可持续性,水资源也肯定实现不了自身循环。而且,在考察中我们还发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对于水资源的自身循环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因此,在水资源产权配置时,必须首先保证生态环境用水。在水量不足的地区,为了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要减少甚至放弃生产生活用水。因为只有生态环境实现了可持续性,人们才有生存的环境和条件。生态环境用水具有刚性,而且在经济效益方面表现得不明显,用市场的方法来配置肯定不行(因为市场是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因此,为了保证生态环境的用水,必须通过政府行政机制即政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形式来配置该地区的水资源产权。同样地,在水量充足的地区,也必须通过政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形式来配置该地区用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水资源产权。因为市场是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如果以市场机制来配置所有水资源产权的话,会出现生态环境的用水被挤占的现象。 水资源自身实现可持续利用,实际上就是要在质和量两个方面实现可持续利用。在质的方面要实现可持续利用,意味着水资源的污染必须受到控制(keep control over the water contamination)。在水资源产权配置方面,主要是通过排污权的配置来实现(因为人为地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是水质遭到破坏的主要因素)。其基本原理和作用过程是这样的:首先确定一定范围的水域(如某河或该河的某一段),然后根据历史观测资料或实验数据确定该水域的环境容量(即该水域的水体自洁能力)。该水域的环境容量就是在该水域范围内允许排放污染物的上限,也就是在这一水域内,污染排放的最大量。但是,环境容量的大小,并不意味着必须向该水域排放这么多的污染物,也并不说明这一地区只有这么多的污染物需要向该水域排放。我们的目的是既要保证水资源在质的方面实现可持续利用,又要发展经济,提高和改善人们的生活。为此,下一步就是,政府根据该地区水资源的环境容量来分配在该地区内生产、生活用户的初始排污权,即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