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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贷款担保体系的建立,能够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弥补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门槛高、信息不对称和信用责任不足的缺陷,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促进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我国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制的实施视为一项制度创新,基于此来分析我国现有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制度安排,剖析其运行现状、特点及存在的缺陷,并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我国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制度缺陷进行成因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我国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制度的变迁,在发展初期是需求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后期政府大规模介入,在全国各地推行贷款担保机构试点,发展成为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第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模式包括政策性、互助性和商业性三种,三种模式相比,只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具有产权明晰的性质。
第三,我国现有的“一体两翼”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模式,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贷款担保网络,但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不同贷款担保模式发展不均衡、金融机构缺乏积极性、贷款担保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以及制度实施效果不佳。
第四,从制度的视角看,我国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制度缺陷的成因包括: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成员间“信任”制度不完善、政策性贷款担保模式下存在双重委托-代理问题、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对国有资产利用低效率等。
第五,在对制度缺陷成因的分析以及国际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健全再担保制度设计、建立贷款担保行业协会,并坚持政府出资与民间出资担保机构协调发展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