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领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为了解决在城市管理方面出现的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的问题,我国确立了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依据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制度。1997年北京市宣武区率先启动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标志着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开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已走过十余年光阴。近年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日益完善,其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有所提高,但是野蛮执法、吃拿卡要等职业道德失范现象仍不绝于报端,严重损害了城管部门的威严形象,在社会范围内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迫在眉睫。本文以典型案例为基础,分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现象的原因,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的有效途径。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职业、职业道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入手,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和普通职业道德相比较,总结其职业道德内涵及特点;第二部分结合近年来国内典型案例,指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行为表现,全面地从价值观、社会待遇、准入及培训机制和职业道德建设这四方面分析其背后的原因;第三部分选取了部分发达国家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及做法,以期为提高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拓宽思路;第四部分则着重从优化执法外部环境、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提高相应工作待遇和强化自我修养这六个方面详细阐述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途径,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地为加强其职业道德建设提供有效建议。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方面,要完善外部规制,为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从业人员自身也要加强自我修养,使职业道德内化为自身价值观、人生观的一部分,只有从这两方面不断努力才能逐步减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