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皋陶又作“咎繇”、“咎陶”、“皋繇”,史载皋陶是舜时期的重要大臣,专职司法。皋陶堪称中华民族的司法始祖,是后世各朝所恭敬的狱神,在中国历史上尤其是法制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皋陶作为中国古代法文化中的重要人物,他的法治思想也深刻影响着中国的历史。本文主要围绕皋陶法文化展开论述,文章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是介绍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基于前人对皋陶的研究成果分析,发现在皋陶其人、皋陶法治思想内涵的分析,尤其是皋陶法治思想在历朝中地位的归纳分析上仍有很大的研究空间。因此,笔者在借鉴和吸取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力图再研究皋陶的法文化,以便更清楚地了解当时的社会情况。第二部分主要是对皋陶其人的分析,包括对皋陶居住地、皋陶形象及獬豸的论述。由于皋陶所处时代缺少确切的文献记载和实物资料,在论述皋陶的真实性和居住地时则较多依靠传世文献和相关考古资料。通过对六安说、洪洞说和曲阜说的比较分析得出,皋陶居住地是在今山西省洪洞县。第三部分是对皋陶法治思想的分析,主要是从皋陶法治思想中的“德”、“法”,以及皋陶刑法治理中的天人关系方面展开论述。舜时期的皋陶根据其所处的社会背景,在制定法律之时,便形成了一种德刑并用和德治为主、刑法为辅的思想特征。皋陶注重以人为本、狱讼宽平的司法原则,体现了皋陶对人性的关怀和更看重人自身的思想。第四部分主要是论述皋陶法治思想的历史地位,包括皋陶法治思想对皋陶所处时代产生的社会影响、在历朝中的地位以及对当今法治建设的启示。皋陶对尧舜时期的和合和文明社会的起步意义重大。皋陶时代社会上贯穿着以“明刑弼教”的精神进行社会治理的思想理念,对后世法律的制定产生了重要影响。历代统治者结合时势需要对皋陶的法治思想进行了程度各异的继承和发展,着重强调了法律对于维护皇权、政治统治的作用,使得皋陶在不同朝代社会背景下地位有所不同。因此,分析皋陶法治思想和历朝历代中皋陶的历史地位,一方面可以使我们更好的认识古代中国法律思想的内涵,了解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脉络。另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汲取其中的优秀法治文化及思想理念,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