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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治理同其他全球性公害问题不尽相同,其外部性尤为明显。相比金融危机有阶段性、爆发性特点,气候变化虽然相对缓慢,其后果却波及千秋。为了解决气候难题,国际社会早已采取一系列的集体行动,并形成一套相应的机制。目前,气候治理主要依靠自上而下集中化的正式机制模式来约束各国,敦促其治理。不能忽视的是,在次全球层面还活跃着单边、双边、或者小多边的气候合作非正式机制形态,对正式治理机制进行补充。在机制形态多样性的背景下,多元主义的泛化造成了全球气候治理从治理主体参与,到治理机制建设,再到治理行动地实施都趋于分散,变成“非全球层面的治理”。而这种特定领域下的权力从集中走向分散、机制从紧密走向松散、参与行为体从单一变为多元的趋势和过程就是“碎片化”。那么,在气候治理机制多样表现形态中,如何对气候治理机制的演化进行有效介入,避免气候治理的分化最终滑向无序碎片化,这将是本文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在国际关系中,碎片化不是静态,而是在不同的空间范围中不断变动的过程。碎片化现象并非一开始就存在,而是多元主义泛化的结果,多元文化给我们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有让国际秩序失控、走向碎片危险,这不仅表明当前国际社会并不存在一个显著优越的治理机制,也说明机制碎片化是全球治理中不可回避的现象之一。因此,在一定时期内,碎片化现象必然成为全球治理中的伴随状态,如不对碎片化的趋势进行有效干预,其负面后果将可能会瓦解全球治理整体性。同碎片分化相对的演化趋势,就是机制的融合。那么,我们提出一个气候治理可能存在的机制演化假设:即为了解决多元主义泛化带来的碎片化负面结果,维持单一机制形态是唯一的解决途径。现有单一机制的主要形态分为正式机制和非正式机制两种,我们试图论证分别依靠单一的协商型正式机制,或者依靠单一的自愿型非正式机制形态,假定可以引导治理机制走向融合,以达到我们有效干预碎片分化的目的。 本文选取联合国治理机制作为正式机制的代表,并以巴黎气候会议作为具体研究的案例,及二十国集团作为非正式机制参与气候治理的案例代表,两例均具有代表性。分析可见,前者在气候治理的国际行动中,虽然具有明显的优势和合法地位,但缺陷也十分明显,以至于在巴黎气候大会出现了治理模式上的改革。这种改革是国际社会为增加正式机制在跨问题上的灵活性,及随时间适应性上做出的努力。后者是大国俱乐部的典型,但非全球治理的整体互动,其在全球层面代表性的缺失将成为其合法性松动的根源;再者,建制之初的非正式形态设定,也让它的有效发挥上大打折扣,意味着这种方式只能作为正式机制外的补充,在资金和倡议方面起到催化作用。那么,两例检验,实际上为先前假设提供了证伪的论证,推翻了我们依靠单一机制平衡气候治理分化与融合的假设,并为我们组合建立一个松散耦合的机制形式提供一定的佐证。通过研究得出,气候治理机制协作型的特点,决定了其依靠单一机制形态不可能完成有效的治理目的;其机制成员建构的特点,也决定了机制不同形态下发展呈分散或聚合状。而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气候变化的特殊性又需要治理机制整合,具有整体性的特征,这也是全球化理念下,依赖程度加深的需求。因此,无论治理机制是分化还是融合,终归是要向着整体的方向发展,才能实现对气候问题的善治。机制整合的过程就是不同形态、不同表现形式的机制融合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需要同时段内平铺面上的横向融合,更有在时间变更过程中的纵向整合。通过双向整合,在维持总体治理架构不变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机制的不同形态对应可以配适的公害议题领域,灵活选择可用方式发挥作用,只有从三维角度上建立复合型治理机制,才有可能构建起未来有效的全球气候治理机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