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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诸多政策文本中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定义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在当前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老年人的需求变化对养老服务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凸显。从需求端来看,养老服务具有多层次、融合性的特征,从供给端考虑,目前也有了融合式发展的实践。然而目前我国社区、居家、机构各养老主体分离、缺乏互动,造成养老资源的割裂和闲置,不利于养老服务的高效供给。纵观各国(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历程和我国养老服务政策变化趋势可以发现,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是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养老模式创新的方向。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利于高效利用养老服务资源,改善供需结构性矛盾,提升应对深度老龄化的能力。南京市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已经出现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现象。据民政部门估计,南京市尝试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机构已超半数。在座谈会调研的基础上,本文选取南京市九如城清荷北园养老服务中心作为个案进行研究,发现目前从机构向社区居家延伸是主流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模式,并说明了融合发展的实践价值。在香港政府有关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本研究提出养老服务融合的内涵是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资源的互相耦合及嵌入,其主要特征包括基于需求与专业化、系统整合性、持续照顾和服务综合性以及资源下沉。还提出机构主导型、社区居家主导型、多方合作型的融合发展路径,对我国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模式和途径做出创新。从理想模式反观目前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方面的困境后可以发现,当下还存在着不少体制机制的障碍。管理体制上的割裂、政府在养老服务中角色不清、制度环境不完善等造成养老服务体系各自相对独立运作,资源整合能力低,无法与老年人多层次的服务需求相适应。最后本文以破除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导向,提出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在以后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过程中,可以开展融合管理体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深化养老服务信息化程度等措施。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不是一朝一夕的任务,需要政府、涉老组织及公众的共同参与。在制度改革方面,可以采取由点到面,由试点到推广的方法,深入研究,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