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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被害人犯罪是伴随着非犯罪化浪潮兴起的,是西方学者在犯罪数量和种类日益增多、司法资源不堪重负的情况下提出来的一种犯罪类型。自从无被害人犯罪这一概念被提出以后,西方国家对于这一问题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立法实践中,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迄今为止,学界对无被害人犯罪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对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更是争议不断。基于当今世界刑法谦抑精神的发展和人们对自由权利的追求,使得人权保障成为刑事法律保护的首要对象,因而加速推动着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的发展进程。认为我国刑法的发展也应当逐渐实现对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以实现人权保障和法益保护的和谐统一。 本文就是围绕着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来展开论述的。在研究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问题之前,首先应当认识什么是无被害人犯罪。第一章介绍了无被害人犯罪的概念,具体分析了无被害人犯罪的特征,进而对无被害人犯罪的类型进行了细化概括。第二章进一步引出了非犯罪化的概念。在对非犯罪化的起源与发展做出了解后,又从自由主义、刑法的谦抑精神、人们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以及“成本——收益”理论等多个角度对无被害人犯罪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阐释了无被害人犯罪非犯罪化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针对各个类型的无被害人犯罪进行了比较法考察后,得出我国也应当积极的加入到非犯罪化的大军中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政策。虽然我国对非犯罪化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有着可喜的进步,但是还有很大的需要发展提高的空间。在分析我国当前现状后,提出了进一步的立法建议和实施方案,以期能够对我国的无被害人犯罪非犯罪化有所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