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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我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从2011年到2015年,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大趋势下,老年人养老问题变得愈加突出。家庭结构小型化以及“421”家庭和空巢家庭的大量出现,使传统家庭照料功能逐步弱化,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都根本无法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因此,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在本世纪逐渐在我国兴起,即是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的延伸,也是社会化养老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承担何种职能,如何定位其角色,还没有明确答案;长沙市雨花区作为中部地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一个缩影,发展现状如何,政府如何履职,如何明晰角色定位,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还存在一些不足。这就是本文需要研究的课题——以长沙市雨花区为例,探讨政府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定位。本课题从公共管理角度出发,以福利多元化理论、社区理论、政府治理工具理论等为理论分析路径,探讨地方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履责的必要性;并在相关理论分析基础上,提出对策探讨:政府要在加强非营利性组织建设、鼓励社会各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充分采用多种政府治理工具、充分发挥基层社区上发力,把社区作为承接家庭和社会、政府的桥梁,明确家庭、社会、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的责任划分,建立以社区为基层执行主体,非营利组织等多社会主体参与,政府多种治理工具手段并用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将居家养老体系架构落到实处。本文以实证研究为主要研究方式,采取文献研究、对比研究等方法,选取长沙市雨花区为调查对象,对本区居家养老建设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分析长沙市雨花区居家养老历史与发展,总结履责经验,提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居家养老的经验借鉴,探讨了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定位:在科学规划居家养老目标,加快目标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居家养老法制化;推行多元治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人才体系;加强绩效评估标准建设,构建科学居家养老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