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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民营企业异军突起,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伴随着发展,民营企业也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目前集中表现在民营企业治理过程中的集权化问题。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管理方法也应当改进,由发展初期的小工厂、小作坊模式逐渐过渡到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即权力高度集中模式过渡到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模式。但是这个改进的过程是艰难的,并且很多民营企业管理者没有意识到企业的治理模式需要改进,在企业产值和规模增大的基础上,继续沿用传统的治理模式,因此我国相当一部分的民营企业治理模式都存在着缺陷,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集权化问题。集权化不仅存在于民营企业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中,也存在于董事会和管理层中,集权化问题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也造成了企业管理的失衡。学理界对民营企业的概念众说纷纭,文章在对民营企业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界定的同时,对我国民营企业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并详细分析了民营企业治理中的集权化表现,具体分为三部分:大股东的集权化表现,主要表现为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剥夺和对董事会人选的控制;董事会中的集权化表现,主要为董事会内部权力失衡,董事来源单一,董事作用不突出;经理人管理中的集权化,指经理人过度集权控制企业及其给企业带来危害;大多数民营企业治理中的集权化问题主要表现在这三部分。最后提出了应对民营企业集权化的主要措施,包括签订股东协议、引进银行监督等方式,希望民营企业能够完善治理结构,解决治理中的集权化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应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