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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型城镇(县城、乡镇)所占比例近50%,在城市建设对城市环境影响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小型城镇的环境问题亟需解决。县城绿地系统是县城在经历了产业结构变化、人口规模变化和城镇规模变化等一系列变革演化后形成的,和大城市的绿地系统有着许多形式上、内容上、价值上的区别。而我国现行规划建设体制只是针对大城市建设空间和人居环境制定的,现有法规标准不适合县城这样级别的地区使用。陕西省处于中国西部中部,是我国地理的中心。在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作用。但处于发展的中期阶段,很多地方还很落后。同时它的自然物候特征分区明显,有很强的地域性。通常被分为陕北、关中、陕南片区。每个地区有其不同的历史渊源和城市特色,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作者在十余年的规划设计工作中,一共主持编制了十一个陕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项目,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对现有规划标准在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的应用产生的问题有很深刻的体会。现有绿地系统规划和县城现状的规模特质并不相符,制定的编制规范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失去了一定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意义。本文选取陕西省各个片区共五个典型的县城进行绿地系统规划分析,分别为关中的乾县和太白县,陕北的靖边县和神木县以及陕南的勉县。通过对这五个案例的分析,结合实践工作和规划理论,总结出陕西省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的现状问题,得出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与现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范应用中的不适应的方面,提出了适合于县城绿地系统的独有的规划方向的体系要求,以期对今后的规划工作有借鉴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