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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国家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公务员的努力工作。在我国,由于历史文化和政治经济体制的原因,我们往往强调公务员的义务,而忽略了对其权利的保障。现实生活中对公务员权利侵害的情形时有发生,如:被强制“捐款”,被强制拆迁等。然而针对其权利保障的措施却相对不完善,所以对我国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研究有其现实需要和积极意义。保障公务员的权利,能促使公务员更好地行使职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能很好地反作用于我国的法治建设,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本文围绕公务员权利保障这一主题展开论述。首先对公务员的权利进行界定。只有理解公务员的的内涵和范围,才能明确其身份进而确定其权利,最终才能保障其权利的行使。文章仅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权利保障展开讨论。然后分析了国内外公务员的权利内容,重点分析了国内公务员享有的工作条件保障权、身份保障权、身份处分权、获得教育培训劝、批评建议权、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动权及申诉控告权等。文章对公务员权利的现有保障制度与实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在明确了对公务员权利的保障意义后,分析了当下现有的,对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即复核申诉、控告及人事仲裁制度,分析其利弊,发现其中的问题与不足,为下一步解决问题打下基础。然后文章又从实践着眼,从现实中对公务员权利的侵害情形,进一步发现现有的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如救济机构缺乏独立性,程序性权利缺失,采用双重标准、缺乏司法救济等;最后从文化思想、政治经济体制和法律三个方面分析了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最后文章基于上面的分析,发现公务员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公务员权利保障的法律完善构想。在完成理念的更新,即转换立法思想,提高权利保障意识的沃土上,遵循权利救济、正当程序、穷尽行政救济和司法最终原则,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即结合国外先进经验,一方面对现有的行政保障制度进行完善,如健全申诉控告制度、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扩大行政复议的范围等,另一方面确立对公务员权利的司法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