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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关于反垄断法的研究侧重于基本理论和实体规范方面,对反垄断程序规范和运行等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还为数不多。200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反垄断程序规范立法和研究有了很大进展,但仍然有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和解决。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及反垄断执法机关处理反垄断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既是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也是反垄断法实施中十分重要的课题;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是否科学,处理反垄断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反垄断法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本文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的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采用系统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方法深入研究了我国的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的相关问题,为我国的反垄断法程序体系的构建及正在起草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提出一些设想与建议。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原理进行初步探讨,分别分析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具体设置和相关权责的设定、反垄断机构执法程序的特点、内容、意义等;第二部分,主要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以及欧共体组织等关于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相关规定的考察、比较分析以及对我国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完善的启示;第三部分,分析了中国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的立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第四部分,结合我国正在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的分析,提出了正义与效率并重的价值定位、高度自主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行政控制模式为核心的执法程序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