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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在进行包括经济、文化和社会多个领域的社会转型,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消费逐步由温饱型、基本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目前,西部地区面临着消费能力不足、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局面,区域内消费中心城市对消费的引领作用成为拉动“消费转型”和“社会转型”的不竭动力。在这个大背景下,研究区域内消费中心城市的购物中心等“新业态”对消费的集聚、辐射作用及整个消费中心城市的消费环境要素成为研究的重点。 消费者不断演进的消费观念、不断提升的服务需求、不断分化的消费指向,不同程度上对商业设施的打造、商业业态的选择、商业服务的深化,都起到了引导作用。从城市的创造主体和消费主体——人来看,无论何种形态的商业出现,体现的都不只是一种买卖行为,它从产品的品种、质量、服务形式、网点布局到业态选择,无不多层次,多角度制约和影响着人们的消费行为。这种双向互动,决定了商业体现的社会消费属性——它是消费质量、消费水平、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的标志。因此,借助消费社会学、消费者行为学的有关理论,探讨区域性消费中心形成及对周边地区的集聚、辐射作用,有助于深化认识区域内消费中心城市人们的消费行为、生活方式等变化,并有助于探讨消费中心城市与区域内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 关于消费和城市消费的理论及研究有很多,但将消费和城市两者之前关系进行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在总结前人研究基础上,本文对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作出明确界定。区域性消费中心理论框架的研究重点是对消费与城市的关系和区域内存在消费中心进行阐释。 评价一个城市的消费在一定区域内的对周边地区的集聚和辐射作用,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同时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城市综合社会经济水平、消费基础、基础设施及配套、居民消费和经济结构、人居消费环境等五个维度可以较为全面的反映出消费中心城市在消费方面所具备的优势和劣势。测评方法主要依据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HumanDevelopmentIndex,HDI)的测量方法。基本思路是根据每个评估指标的上、下限阈(即最大值和最小值)来计算单个指标指数(即无量纲化),再根据指标权重求和,衡量出“区域性消费中心的构建优势”。测算的指数不仅可以比较所选城市“区域性消费中心的构建要素”的相对位次,而且也可以考察目标城市在每个一级指标(维度)上的相对位次。 通过实证分析,成都在几个选取的研究城市中具有消费中心构建要素上的比较优势,但成都在城市消费规模化、经营特色主题化、“一站式”购物地带构建等方面尚有不足,这些不足也为后文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提供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