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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以病人为中心”服务模式的改变将药师的工作推到了前台,临床药师这一新兴职业,要求药师与其他医务工作者合作参与临床治疗提供药疗方案,还要面对患者提供药物咨询,故其职责面临着新的转变。对临床药师职责的研究,有助于药师更清醒的认识自己在现代医疗中的地位,从而保证其以更积极的心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更好的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了解职责具体内容,能规范临床药师行为,对自己行为及行为后果具有可预见性,这有利于提高临床药师工作的效率,便于临床药师制度得以更快的发展;明确划分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职责,能避免临床药师在临床工作中的无序性与盲目性,使其更好的与其他医务人员合作,维护患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对职责划分方式的建议,能对临床药师制度的落实和临床药师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此,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临床药师的内涵及其发展历史。该部分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对临床药师的定义及其内涵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总结临床药师的职业特征,并就临床药师与普通药师加以区分。第二层,对临床药师在美国的产生与发展进行总结和介绍。基于我国临床药师制是对美国临床药师的辩证引入,从而展开第三层,即我国临床药师基本情况的探讨,通过对比中美两国情况的不同,指出我国临床药师在职责上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临床药师的职责。该部分也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就职责的定义、性质及功能进行概述。在明确职责是由地位或任务所赋予的基础上,第二层就临床药师职责的来源展开了分析,并为之后职责内容的确定提供理论依据。接着,第三层,对临床药师的具体职责展开研究,首先提出我国临床药师应具有三大方面的职责,即:日常管理职责、临床用药治疗中的职责、研究与教育的职责。之后分别就具体职责内容进行了展开论述。第三部分:临床药师职责的履行。本部分仍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就我国临床药师职责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冲突进行分析。第二层,为解决该冲突,就美国临床药师与医师职责划分模式进行总结并分层次讨论。第三层,在借鉴美国模式的基础上就我国如何界定临床药师职责提出建议,其主要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完善医疗政策及完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第四部分:结语。主要对本论文内容进行了总结与概括,并强调作为理论研究,其主要目的是对临床药师“应当”之职责的界定,以期为将来具体研究提供理论参考,并提供了未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