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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的考察自古就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政府屡屡重拳出击惩治贪污腐败,官员的考察问题再度成为社会热点。官员的考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对官员考察的态度及对不合格官员的处理成为提高民众信任度的关键。清朝是中国历史最后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其在地方官吏考课制度上为当代官员的考察积累了诸多经验和教训,为当代官员考察的制度建设带来诸多启示。笔者以清代地方官吏考课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发展沿革、法律规制及具体运作情况的考察,分析、总结清代地方官员考课制度的经验教训,为当今我国官员考核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镜鉴。目前学界对官吏考课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古代考课制度、清代考课制度、清代文官考绩制度等层面,而对清代地方官吏考课制度的研究则较少,尤其对其中的法律规制问题缺少必要探讨。笔者收集了相关的文献资料和史料,通过对清代相关法律文献静态、动态两方面的研究,意图全面展现清代地方官吏考课制度的运作机制。在研究过程中,笔者通过历史分析法对当时的社会背景与变革进行考证、分析,对于史料中记载的案例进行个案研究,通过实证分析法分析具体的法律规范,并结合制度的实际效果,用价值分析法评判利弊。为了更加辩证宏观的评析研究结果,社会调查法也是不可或缺的。笔者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清代地方官吏考课制度的发展沿革。本章以时间为主线,介绍了清代地方官吏考课制度从确立、完善到遭遇困境后进行变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清代的地方官吏考课制度逐渐确立起来,其包括以京察、大计、军政为主的定期考课与以年终密考、觐见、特殊案件处理为辅的不定期考课,定期考课与不定期考课相结合全面地考察官员素质。第二部分:清代地方官吏考课制度的法律规制。本章从行政法、刑法两个角度,以《大清会典》、《大清律例》及各种则例等法律文件为内容,全方位介绍了清代地方官吏考课制度的法律架构。第三部分:清代地方官吏考课制度的具体运作。本章以文献、史料为基础,分别介绍了地方官吏考课的标准、程序及结果。首先,考课标准主要是“四格六法”、贪酷、及统治者重视的一些品格,如效忠等;其次,考课程序因定期考课和不定期考课而不同,定期考课主要采取逐级考察的程序,不定期考课则大多数由皇帝直接进行;最后,考课结果即对被考课官员根据依考课标准作出的考语进行处理,首先是根据考语划等,然后根据划分的等级对考等中的卓异官进行举荐,对考等中的“六法”、贪、酷的官员进行参劾,这也是清朝激劝群僚、澄清吏治的重要方式。第四部分:清代地方官吏考课制度评析及启示。本章通过对法律规制和制度具体运作的探讨,对清代地方官吏考课进行评析,分析出其值得借鉴的经验和需吸取的教训,结合当代官员考核的现状,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改革建议。清代地方官吏考课制度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尤其是其在法律规制上的成就,应为我们所重点研究学习。然而,清代地方官吏考课制度毕竟是封建王朝专制统治的产物,它本身固有的弊病无法忽视,尤其是君主个人因素对制度的影响,阻碍了地方官吏考课制度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笔者对此问题的研究尚显粗浅,抛砖引玉,以期为制度的完善与理论体系的完备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