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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城镇化的进程紧密相连,从二者的发展规律来看,房地产业的发展须与城镇化建设相互协调。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注重速度规模,忽视质量效益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造成了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支撑不足等问题;与此同时,房地产业出现开发水平不均衡,开发结构不合理等现象,这些问题极大阻碍了地区经济的稳步发展。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业为研究对象,在大量历史数据的基础之上,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分别度量各区域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水平,并结合计量经济学中的协整理论,定量研究二者之间的影响关系。应用正态分布中3σ法则对新型城镇化发展与房地产市场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进行评价,并将其分为不同类型的区域。论文最后根据各区域新型城镇化与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现状,制定出不同类型区域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策略。通过研究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互影响,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并且对于经济发展落后的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拉动增长率更高。综上所述,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互影响的基础上,通过改善城镇化布局,保证房地产业均衡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速房地产业的稳定发展;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支撑点,促进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引导房地产产品结构,确保房地产业有序发展。本文对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进程与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一方面诠释了内蒙古地区房地产经济运行态势,为地方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以及进行政策转换时,增强预见性,避免滞后性,从而保证内蒙古地区房地产经济的良性运行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还能为全国其他地区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市场协调发展提供借鉴,并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