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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提高,腐败犯罪的国际化已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全球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犯罪,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因此仅仅是国内反腐败法律机制的建设并不足以实现对腐败犯罪的控制和预防,必须以国际法为视角,认真探析阻碍国际合作开展的原因,从而建立更完善的反腐败国际合作体系,促进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第一章和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法理基础和现实意义,包括国家主权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及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开展对国内秩序稳定和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社会的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第三章概括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成果,包括条约和机构方面的成就。第四章总结反腐败国际合作所面临的国际法问题。第五章探析反腐败国际合作问题存在的原因。第六章和第七章以上述分析为基础,对于如何在国际法范围内建立与完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提出具体建议。本文的选题意义是在国际法视角下,正确认识新时代的国家主权,坚持国际法中的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循条约必须信守的国际习惯,完善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法律体系,健全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法律机制,为国际法主体的反腐合作提供法律基础,同时也为腐败问题较严重国家的国内反腐法律机制的完善提供重要的经验。这不仅是为反腐败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是对当今国际合作潮流下的国际法理论的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