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科生导师制是近年来我国部分高校在借鉴国外高等教育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需要,探索本科生教育培养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一种新机制,本科生导师制促进了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统一;弥补了以往班级授课制的不足;促进了和谐校园的建设。本科生导师制是当前我国高等院校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重大措施之一,是本科教育机制的重大创新,是个别化地对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进行引导和教育的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它是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前提下,由专业过硬、品德兼优的教师担任本科生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生活、心理等方面进行个别指导的教学制度。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国内的许多高校陆续开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导师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能够营造一种开放、生动和受教育者共同参与学习设计的教育环境,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学习,使每一个学生的天性得到最为充分的发挥。导师制使得学生、教师和课程的联系更为紧密,也成为对传统的班级授课制的合理补充,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导师”一词,源于英文的Tutor,原指为了某一个或一部分学生额外进行学科辅导的教师。也指有时与学生及其家人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教师。目前,各高校实行的本科生导师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观念的变革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但目前实行的这种导师制只能称作是人才培养新模式的积极探索。由于它现在还处于探索阶段,因而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激励与约束制度,导师工作缺乏规范等等,因而还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本文在界定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基本概念、历史回顾、实施意义基础上选取济南大学城市发展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做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个别访谈、实例调研、问卷调查等方法对该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查;考察分析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思考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学院方面、导师方面和学生自身的原因。最后提出几条完善城市发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合理化建议,以期更好地完善城市发展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