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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从1998年房改以来,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住房价格持续快速上涨。一方面,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对于我国整体经济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其中也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首先,由于城市化进程发展迅速,住房市场需求扩大以及现行分税制改革并未彻底,地方政府收支不平衡加剧,使得土地出让金魅力不减,这些原因导致了我国住房价格的快速上涨;其次,住房价格的快速上涨引发的政府限购、限贷等行政手段,收效甚微,而且会引发道德甚至法律风险。与此同时,税收等调节手段几乎不起作用;另外,现行“重交易轻保有”的房地产税制度使得政府在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和资源规划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短视”,而且也让政府难以在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分享改革红利。
与此同时,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度出台己久,已经严重不能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需要,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前述房地产市场中负面影响的扩大,因此现行房地产税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在持有环节开征房地产税被认为是房地产税制度重要的改革内容,这不仅符合我国整体税制改革目标,也有成功的国际经验可解决参考。不同功能定位模式直接影响了房地产税的后续具体制度设计,因此,开征房地产税首要前提就是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功能定位。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通过对房地产税功能定位选择的现有文献研究和我国现实需求的研究分析,利用利益相关方博弈理论推导出我国房地产税功能应定位于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并梳理了西方主要国家的税收实践来印证这一结论的可行性。主要采用三种研究方法围绕我国房地产税如何选择功能定位问题开展分析:一是规范分析法,对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初步研究;二是对比分析法,对国际房地产税功能定位实践情况进行介绍;三是理论模型分析法,利用博弈理论模型分析我国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选择问题。具体研究框架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内容主要是我国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从我国目前现行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规模、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功能和调节房地产市场功能效果等三方面展开论述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功能弱化,改革势在必行;其次,分析了税改背景下对于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现实需求;第三,对房地产税功能定位会带来相关的重要影响进行分析。在第二部分研究内容中,主要利用博弈论分析方法,研究在房地产持有环节开征房地产税时,征纳双方在实现效用最大化时选择的房地产税功能定位模式情况;第三部分主要通过对西方主要国家房地产税功能定位实践进行系统归纳梳理,为我国房地产税功能定位选择及改革实践提供些参考借鉴。
通过对上述内容进行研究得出结论,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符合税制改革目标、符合征纳双方预期等条件下,我国房地产税应该主要定位于筹集地方财政收入。本文在筹集财政收入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的创新方面主要有两点:一是研究方法创新,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博弈论相关知识进一步拓展研究方法;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工作实践和研究结论,提出了比较具有针对洼的政策建议。
与此同时,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度出台己久,已经严重不能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需要,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前述房地产市场中负面影响的扩大,因此现行房地产税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在持有环节开征房地产税被认为是房地产税制度重要的改革内容,这不仅符合我国整体税制改革目标,也有成功的国际经验可解决参考。不同功能定位模式直接影响了房地产税的后续具体制度设计,因此,开征房地产税首要前提就是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功能定位。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通过对房地产税功能定位选择的现有文献研究和我国现实需求的研究分析,利用利益相关方博弈理论推导出我国房地产税功能应定位于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并梳理了西方主要国家的税收实践来印证这一结论的可行性。主要采用三种研究方法围绕我国房地产税如何选择功能定位问题开展分析:一是规范分析法,对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初步研究;二是对比分析法,对国际房地产税功能定位实践情况进行介绍;三是理论模型分析法,利用博弈理论模型分析我国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选择问题。具体研究框架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内容主要是我国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从我国目前现行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规模、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功能和调节房地产市场功能效果等三方面展开论述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功能弱化,改革势在必行;其次,分析了税改背景下对于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现实需求;第三,对房地产税功能定位会带来相关的重要影响进行分析。在第二部分研究内容中,主要利用博弈论分析方法,研究在房地产持有环节开征房地产税时,征纳双方在实现效用最大化时选择的房地产税功能定位模式情况;第三部分主要通过对西方主要国家房地产税功能定位实践进行系统归纳梳理,为我国房地产税功能定位选择及改革实践提供些参考借鉴。
通过对上述内容进行研究得出结论,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符合税制改革目标、符合征纳双方预期等条件下,我国房地产税应该主要定位于筹集地方财政收入。本文在筹集财政收入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的创新方面主要有两点:一是研究方法创新,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博弈论相关知识进一步拓展研究方法;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工作实践和研究结论,提出了比较具有针对洼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