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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由此带来的国际间贸易隐含碳的排放也越来越大,隐含碳指的是商品完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的总量。中国加入WTO后,对外贸易增长迅速,但中国目前尚处于国际产业链分工较低的位置,出口贸易对高碳排放行业依赖较重;而发达经济体产业水平较高,对中国的出口贸易以高附加值、低碳排放行业为主。所以中国和发达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产生了隐含碳的净出口,中国为发达经济体的消费承担了部分碳排放。目前,国际上关于碳减排责任的界定以生产者承担制为主,即以一国领土范围内的碳排放为准,这样忽略了国际贸易中隐含碳的转移,对于处于较低生产水平的国家是不利的。应该同时从生产侧和消费侧评价一个国家的碳排放,才能客观反映一个国家的真实碳排放水平。本文采用WIOD数据库中的WIOT世界投产出表和对应的环境卫生账户的数据,运用多区域投入产出法估计了 2000年—2009年中国基于生产端和消费端对美国、日本、韩国之间的多边贸易产生的贸易隐含碳排放情况;并采用LMDI法(对数平均迪氏指数法)对2000年和2009年中国出口贸易隐含碳变化的情况进行了因素分解。具体来说研究内容有以下三点:(一)通过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估算出2000年—2009年中国基于生产端和消费端对美日韩三个国家之间多边贸易产生的贸易隐含碳排放量,基于生产端的隐含碳排放量与基于消费端的隐含碳排放量的差值即为中国对美日韩三国的贸易隐含碳净出口值;分别计算中国对美日韩三国双边贸易之间的贸易隐含碳排放量,比较中国与美日韩三个国家之间贸易隐含碳排放情况的不同之处;(二)根据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得出的结果计算中国分35个行业对美日韩三国之间多边贸易隐含碳的净出口量,比较不同行业隐含碳净出口量的情况,得出中国贸易隐含碳净出口的具体行业分布;计算对美日韩三个国家的双边贸易隐含碳按行业分布的情况,由此分别得出中国对三个国家的双边贸易隐含碳按行业分布的特征,并比较对三个国家的贸易隐含碳按行业分布特征的不同;(三)运用LMDI法(对数平均迪氏指数法)对2000年和2009年这两个年度中国出口贸易隐含碳排放变化的情况进行因素分解,将中国出口贸易隐含碳排放量的变化分解为技术效应、结构效应和规模效应之和,得出35个行业各自的技术效应、结构效应和规模效应,分别研究技术效应、结构效应和规模效应对贸易隐含碳变化量的贡献度,并比较不同行业的效应贡献度方面的不同。以此,来确定减少出口贸易隐含碳的有效方法。由于数据的缺乏,之前关于中国贸易隐含碳的研究文献以单区域投入产出模型为主,在单区域投入产出模型中,一般将中国所有的贸易伙伴国视为一个整体,没有区分开中间产品的来源国,而且还假设国内外的生产技术水平一致,所以不能准确测算中国的贸易隐含碳净出口值。本文采用的WIOT世界投入产出表详细描述了不同国家不同行业部门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运用多区域投投入产出模型较为准确地估算了中国和美日韩三国的多边贸易产生的隐含碳。本文得出的结论主要有以下三点:(一)2000年—2009年期间的每个年份中国对美日韩三个国家的多边贸易都存在着贸易隐含碳的净出口,2008年和2009年由于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贸易隐含碳净出口量略有下降,而其他年份贸易隐含碳的净出口量都是逐年增加的,从2000年到2009年中国对三个国家的多边贸易隐含碳净出口量从27.25Mt增加到47.32Mt,增幅73.65%。2000年—2009年对美国贸易隐含碳从20.53Mt增加到30.13Mt,增幅51.63%;对日本贸易隐含碳从4.99Mt增加到12.29Mt,增幅146.29%;对韩国贸易隐含碳从1.72Mt 增加到了3.90Mt,增幅 126.74%;(二)从 2000 年—2009 年中国分 35个行业贸易隐含碳的数据可以看出贸易隐含碳净出口较大的行业有纺织及纺织产品业制造业、皮革及皮革制品制造业、电气和光学设备制造业、水路运输业等,纺织及纺织品业是中国对外贸易隐含碳排放最大的行业;对美日韩三国的双边贸易中,贸易隐含碳行业分布有所不同,但纺织及纺织品行业的贸易隐含碳在对三个国家分行业贸易隐含碳中都是最大的;(三)通过LMDI法(对数平均迪氏指数法)分解的结果可以看出:技术效应使中国出口贸易隐含碳减少了 80.08Mt;结构效应对出口隐含碳变化的影响不大,它使出口隐含碳增加了0.69Mt;规模效应使出口隐含碳增加了 115.66Mt。由于规模效应的贡献度大于技术效应,总效应使得中国出口贸易隐含碳增加了 36.27Mt。政策建议:为了应对中国贸易隐含碳增长过快的情况,中国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降低能耗强度,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使用量,增加天然气等相对清洁能源的使用量,并加大对新能源的使用和开发,改善能源消耗的结构;(二)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长期来看,中国经济必须转型,改变在国际产业分工下游的位置,增加高附加值行业的出口,降低高排放行业的出口额,并适度鼓励高能耗、高排放产品的进口;(三)捍卫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正当权利,阐明发达国家应该为贸易隐含碳承担的责任,推动发达国家清洁生产技术向我国的转移,为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争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