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然”是魏晋哲学中的重要范畴之一,玄学的产生为其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它不仅具有哲学本体论的含义,还具有形而下的现实自然界的指向性以及对士人人生理想的指代。魏晋士人又往往兼有玄学家与诗人的双重身份,因而,思想和内心活动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文学创作的面貌。这也是本文的切入点,以玄学自然观念对魏晋士人所产生的影响为参照,进而研究玄学自然观念对玄言诗创作的影响。最早对“自然”进行论述的是老庄哲学,指向一种自然而然、自己如此的状态。庄子则有意识地发展了“人性自然”,将自然引入到人的内心世界中。接踵而来的魏晋玄学沿老庄哲学的思路继续前行,对“自然”的内涵进行了全面扩展。“名教与自然的矛盾”是正始至西晋时期玄学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反映了魏晋士人对待理想与现实的态度。王弼率先提出“名教合乎自然”,稀康、阮籍较之王弼更为激烈一些,他们倡导应“越名教而任自然”。争论至西晋郭象时期,声势渐小,“名教即自然”的提出有效缓和了“名教”与“自然”的矛盾。士人们正是在这不断反复的论争之中,寻找着能够栖息自己心灵的理想世界,精神的独立自由逐渐成为他们共同的追求。东晋时期的玄学理论并未进步,但支遁新逍遥义的提出,使东晋士人们更专注于追求自己心灵的超越。玄学自然观对玄言诗创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其创作内容及主题的影响,一是对其审美意蕴的影响。玄学自然观念可使人涤除心中情累、追求超脱自由的精神境界,这种对自由精神的追求自正始游仙诗始就有所体现。经过两晋诗人的不断创作实践,至东晋时期已发展为对逍遥自得的玄学人格的追寻,玄学对诗歌创作的影响越来越深。山水自然,既是魏晋士人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又是他们感悟玄理的直接媒介,山水景物逐渐沾染上玄学色彩。于诗歌创作而言,景物与玄理的结合使诗歌呈现出一种高远清逸之态。随着诗歌内容的变化,诗歌的整体风貌也在悄然变化,自然意象成了承载玄学理想的媒介。诗人对其类型化与概括化地描写使诗歌具有自然简约之美。既有情致,又有理趣,是玄言诗创作的独特之处,诗人的淡泊情致与诗中的超拔理趣,使诗歌具有淡泊超拔之美。最终,清雅的诗风与玄远的诗境相得益彰,造就了别样的清远飘逸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