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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小企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中日益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事实证明,中小企业这股促使经济增长的强劲力量,不仅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在社会生活领域也越来越引起重视。从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分析中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科学创新开拓方面以及解决人民生产就业,扩大地方就业人数方面都起到了关键的推动。然而,中小企业发展至今,很多问题也渐渐凸显。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天生处于弱势的地位,其生存现状已经陷入重重困境:中小企业起步门槛低,发展迅速但存活期短;金融机构面对中小企业薄弱的经济实力和不高的信誉度,谨慎放贷,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大;中小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尽管法规政策不断给予中小企业鼓励支持,但实际上其仍然面临沉重的税负负担。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部竞争加剧,中小企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2008年底,世界金融危机爆发,这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多数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出口加工型中小企业纷纷关闭。时至今日,世界甚至本国经济技术的发展已经远远超脱中小企业的生存现状,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也要求突破现状,突破自身缺陷,冲破外部环境障碍,亟待迎来全新的生存发展环境。尽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法途径多种多样,不可否认,税收作为国家政府调控宏观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对于调节经济结构,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进税收优惠制度的调整和改革,加大中小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力度,一方面缓解了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压力,另一方面减少财政支出,促进经济发展,可谓双赢。因此,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角度阐述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是本文的研究对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行了原则性、指导性规定;国务院也发布了关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在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在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角度也存在大量相关的鼓励性规定。这些政策法规构成了我国现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现状。但是,鉴于中小企业领域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的问题,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制度(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已然有许多地方滞后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再能满足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我国现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存在缺陷:在税收优惠立法方面,存在中小企业标准界定不合理、税收法定原则缺位、税收优惠政策导向不明确,以及税收优惠措施针对性不强、效力层次低、实施效率不高等问题;在税收征管制度方面,同样存在征收管理程序不合理、税收服务不到位、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等不利影响。可见,改革和调整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意义深远。可见,要推动我国中小企业更加健康快速高效发展,必须更加完善我国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因此,本文在充分整理和分析了我国现行关于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基础上,结合国外发达国家,包括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韩国相关的促进本国中小企业建立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立法的成功经验,以我国当前国情为依托,重点思考如何更加完善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