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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我国农村金融经济发展现状与问题出发,在系统回顾产权理论、制度创新与变迁理论基础上,科学的定义和解释了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概念内涵、抵押意义和制约因素。针对农村不完全产权抵押的争议,从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产生的原因、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产权的比较、抵押物的本质、农民信用以及风险可控性五个角度,详细论述了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结合宁波市江北区"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的案例,进一步证明了其可行性。同时,针对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存在的普遍问题,并结合宁波市江北区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文章从法律法规、保障措施以及抵押贷款本身三个角度对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制度进行了优化和创新。最后,根据调查问卷数据,详细分析了农户抵押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并对现有条件下浙江省范围内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可以激活的农村"沉睡资本"数量做了简要测算。
文章研究结论主要有三。首先,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可行。综合文章以上分析,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各地试点开展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其次,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需要制度保障。尽管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的可行性得到了证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都可以用于抵押。实践中,贷款的开展不仅需要法律、政策法规的支持和批准,还要求有关的机制、制度来对可抵押的资产进行现别、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各地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贷款的开展情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三)现行制度存在缺陷需进一步创新完善。在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贷款实践尽管在各部位、试点各地文件指示下,已开展两年有余,然而一些重要的问题仍未解决。法律禁止、保障制度不完善、贷款制度本身的缺陷都严重制约了其发展。制度安排需一步创新完善。
文章研究结论主要有三。首先,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可行。综合文章以上分析,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各地试点开展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其次,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需要制度保障。尽管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的可行性得到了证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都可以用于抵押。实践中,贷款的开展不仅需要法律、政策法规的支持和批准,还要求有关的机制、制度来对可抵押的资产进行现别、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各地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贷款的开展情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三)现行制度存在缺陷需进一步创新完善。在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贷款实践尽管在各部位、试点各地文件指示下,已开展两年有余,然而一些重要的问题仍未解决。法律禁止、保障制度不完善、贷款制度本身的缺陷都严重制约了其发展。制度安排需一步创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