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的多维解释和中国建构 ——一个实践理性下的思考

来源 :重庆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Sky20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今世界,生活垃圾处置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努力寻求破解之道,环境押金制度是其中重要选项之一。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是指在生活垃圾回收处置的静脉产业链中,为保证对生活垃圾的回收处置负有法定义务(前押金义务)的人(消费者或产业)履行义务而施加的一种押金保证义务的法律制度。该制度在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针对啤酒瓶、饮料瓶、废旧轮胎、电池、废旧家电、计算机等特定生活垃圾平均回收率达到8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生活垃圾产量和种类越来越多,对生活垃圾的处置面临两方面的困境。一方面,生活垃圾中回收利用动力不足,大量生活垃圾排入环境,环境压力与日俱增,形成“垃圾围城”困境,甚至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生活垃圾回收不彻底和不规范现象严重,甚至导致二次污染。因此,有必要在我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处置中引入环境押金制度,激发回收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控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流向,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解决生活垃圾侵占土地、污染水体,垃圾围城、围村等现实问题,有效缓解经济发展的资源短缺问题。为实现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的中国建构,必须依照其制度逻辑而展开。所谓制度逻辑,是一制度之所以为该制度样态的内在理由,是对已有制度产生演变的内在规律的理论化。换言之,就是评价和回答既有制度是什么?是否有效,何以有效,如何更有效等问题。理论总是来源于实践,不断增强对现实世界的解释力是理论持续创新的不竭动力;同时理论必将用之于实践,否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故制度逻辑既是针对过去解释的逻辑,同时也是面向未来建构的逻辑,二者统一于对制度事实的认识和不断完善的螺旋上升的实践过程中。这个过程可以被抽象为“从制度实践到制度理论(解释论),再从理论到实践(建构论)”两个阶段。相对于传统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对峙的法学研究方法体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理性来审视生活垃圾回收处置中的制度问题,综合了正义论、基础论和规范论三个维度的法律调整机制分析框架,既可以科学评价和回答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是什么,是否有效,何以有效等问题,更能很好地解决如何更有效的问题。首先,从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的“正义论”维度看,针对垃圾的双重风险(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其立法的价值追求最终被确定为循环经济理念之上,源头减量、有效回收,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无害化处置等价值体系下的多元正义观。但实践中各国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的实施动因在以下有四点各有侧重:(1)减少垃圾乱扔现象;(2)延长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3)促进循环回收;(4)减少一些有毒有害废弃物污染环境等。其次,从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的“基础论”维度看,其“宏观秩序建构的有效性”根源于“矫正生活垃圾排放回收运输处置等等环节的正、负外部性成本”的混合策略,该制度是建立在风险预防原则基础上“庇古税(费)”和循环补贴结合的双层系统。尤其是当环境意识普遍不足、存在严重的非法倾倒、监管成本不能有效控制时,押金制度更是因为其风险预防的理念,成为有效的再生资源(垃圾)管制政策。再次,从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的“规范论”维度看,押金义务本质上是保证义务,其身上总是闪现着前押金义务(消费者不得乱扔垃圾、回收再利用企业要守法经营等法定义务)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同时鉴于生活垃圾的静脉循环产业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工程,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只能在链状、网状的产业结构中才能发挥作用。生活垃圾环境押金法律规范表现为联动才有效的特征,因此其法律关系也呈现为一个结构样的存在,制度规范体系则表现为基本的共同的构成元素/模块下的一般模式,以及若干典型模式。最后,我国生活垃圾环境押金的制度背景是复合环境资源问题,不同于西方工业化后期的大量废弃物阶段。鉴于目前我国公共定期回收系统本身并不发达,垃圾分类回收的理念还有待推广,我国环境押金制度的建构时应该采纳“环境效益第一,资源效益第二,兼顾当事人利益衡平”的多重制度目标。结合我国生活垃圾组分和量的不确定性,以及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可能上升空间等等,框架立法体例是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的应然模式。通过筛选、识别我国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可能的适用对象(产品、行业和区域),现在我国最为可能实施生活垃圾环境押金制度的废旧电池和包装废弃物,可分别采用消费者和回收处置企业双重押金制度和全国统一回收处置的具体模式。
其他文献
在人口稠密的城市中心,雾霾、交通拥挤等诸多现状仍未得有效缓解。全球气候问题亟待解决。为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电动汽车受到世界各国的大力推广。全球电动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由于电池容量、配套充电基础设施有限等问题,充电问题已成为电动汽车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瓶颈问题之一。随着无线功率传输技术的发展,动态无线充电及准动态无线充电通过非接触方式为行驶途中(如在行车道路上)或行驶途中暂时处于停止状态(如停在
必要共同诉讼作为民事诉讼法对现代社会解决复杂纠纷之程序需求的制度回应,突破了单一原告对单一被告之传统诉讼结构的限制,将多数当事人间纠纷合并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审理,既扩大了民事诉讼的纠纷解决功能,又有助于避免法院矛盾裁判而影响司法公信之风险,是传统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核心命题。但遗憾的是,在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实践与理论层面,就必要共同诉讼类型划分标准、具体类型的概念归拟、类型体系的构建等诸多问题上缺乏有
作为研究对象,舆论最早进入的是哲学家与政治学家的视野,并逐渐走过了从思辨到实证、从抽象的权利本位到具体的利益本位的研究进路,杰里米·边沁(1748-1832)是这一进路转折的最重要人物。作为功利主义的道德哲学家,边沁在对诸多宏大主题的涉猎中,敏锐地观察到了法律与舆论的密切关系并做出了异于同时代人的新颖阐述,他是最早将舆论与法律关联起来并在其宪法理论中予以特别阐释的思想家之一,是第一个作为规范的法律
气候变化治理由于其长期性、复杂性及影响的全球性等特点,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中美两国作为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扮演着核心角色。而美国联邦政府却长期处于治理相对缺位的状态,使得美国次国家行为体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作用日渐凸显。由此,美国次国家行为体气候能动性的生发,也不失为中美气候合作开辟一条新路。本文选取多层级治理理论作为分析框架,考察中美气候合作领域的新实践。马科斯、贝
经济全球化是时代潮流发展的要求,中国主动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力度,顺应了经济发展规律,契合了时代潮流。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开放力度的逐渐加深,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国内市场搭建了桥梁,对构建多元化的资本市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QFII制度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2002年12月1日,中国正式制定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吸引境外投资者投资内地资
共轭聚合物半导体材料具有成本低,可溶液加工,柔性好以及器件制备程序简单等优点,作为电子元器件的半导体活性层,广泛应用于有机场效应晶体管。高迁移率的共轭聚合物往往需要具备高结晶性,但高结晶性限制了其机械耐受和延展能力,阻碍柔性应用,因此低结晶度高性能的共轭聚合物在柔性电子受到人们的关注,有更好的应用前景。本研究通过改变给受体共轭聚合物的功能单元间的连接方式,在重复单元中引入多个双键,利用其异构化作用
环己烯酮及其衍生物被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香料、表面活性剂和高分子材料等领域。探索和丰富环己烯酮化合物的合成新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自然界广泛存在的酚类化合物是一类廉价易得的化学化工原料。酚类衍生物去芳构化是合成高度官能化环己烯酮最有吸引力的方法之一。本论文以酚类化合物的衍生物为研究对象,发展了三种高价碘氧化体系,实现了酚类化合物去芳构化构建环己烯酮以及官能团化,并对其不对称合成进行探索。第一部分工
流动性同步性(Commonality in Liquidity)指的是不同股票的流动性具有相同方向的变化趋势,具体表现为个股流动性与某个特定资产组合的流动性发生同步变化,同增或同减。当这个特定的资产组合为市场整体时,股票流动性同步性的存在意味着个股流动性可以至少部分被市场整体的流动性所解释,而市场整体的流动性风险不能再被分散,个股流动性中能够被市场流动性所解释的部分所隐含的风险也不能通过构造资产组
电极/分子器件/电极是许多纳米电子器件的基本结构,是分子电子学中很重要的研究对象。在这种结构中发生的是非平衡过程,近年来以非平衡格林函数为代表的方法对其进行了广泛的理论研究,得到了丰硕的成果。其中分子器件是有机分子的情况,即电极/有机分子器件/电极,是近年来兴起的有机分子电子学一个重要研究对象。普通的有机分子一般是绝缘体,通过隧穿的机制导电,而共轭有机分子则可能变成导体,其中有着与众不同的导电机制
随着智能化和网联化等级的增加,智能网联汽车正转变成为承载丰富功能和服务的多元智能化移动终端。这种发展将会拓展和加深人车之间的人机交互范围,从而产生新的、更自然的智能座舱中的人车关系,而智能座舱的不断发展也为解决驾驶员情绪失控、提升驾驶安全和舒适提供了可能。汽车智能座舱是指从用户应用场景下的需求出发,搭载了智能化和网联化的产品或技术,具备洞察、理解、满足用户需求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愉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