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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1823—1901),字渐甫,安徽合肥人,晚清重臣。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列强不断加强对中国的侵入,近代中国与西方的外交也不断加强。其中,李鸿章在近代中国外交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外交活动多种多样,教案则是近代外交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李鸿章办理的外交事务中,教案办理是其中重要的内容。在李鸿章的政治生涯中,以甲午战争为界,可以分为两个不同的时期,而就其教案办理活动来说,以此为界,也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在甲午战前,李鸿章主要办理了南京还堂案、蚕池口教堂迁移案、川黔教案、天津教案、滇案、沿江教案以及东北地区相关教案等,在教案办理的过程中,形成了其独特的原则和方法,包括重国际法与痞子手段并用;速结与尽量拖延相结合;持平办理与对清廷官员的维护;充分发挥地方官的作用;试图与罗马教廷联系以减少阻力;以条约作为教案办理的重要依据;注重国体、大局以及民心;重视证据的作用。甲午战后,主要办理了古田教案、衢州教案、北方教案、广东教案等。在这一时期的教案办理中,所采用的原则和方法主要有:教案从速办理、严惩清廷官员以求和局、发挥西方国家的调停作用、将"势"放在重要位置、为西方传教士立碑成为重要手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李鸿章的教案办理既具有相同的特征,也具有不同之处,通过对两个时期教案办理的比较,可以对李鸿章的教案办理有进一步认识,并有助于深化对李鸿章个人形象和晚清外交的认识。总之,教案办理不仅是李鸿章外交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整个晚清外交的一部分,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对李鸿章外交手段和思想,以及整个晚清的外交有更进一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