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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明文规定,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而言,防卫行为不是犯罪行为,而是在面临不法侵害的时候,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制止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虽然可能或现实地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特征,因此不构成犯罪,而是一种正当的行为。作为一种最重要的正当行为,不同国家都围绕正当防卫设置了不同的规定,并据此展开了激烈的论争。但毫无争议的是,正当防卫的正当性得到了各国的一致认可。同时,正当防卫也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权利的行使是有界限、有范围限制的,逾越了这个边界,合法行为就会逐渐向非法行为靠拢,正义也会变得不正义起来。因此,为了避免权利滥用,防卫行为也应受到一定限制。防卫行为受到一定限制,意味着防卫行为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也就是说,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且造成重大损害。但由于规定过于抽象、模糊,立法修改的目的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落实,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限度的认定现状也没有得到改善,导致了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限度认定依旧模糊的司法窘境。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司法实践面临的问题入手,分析我国立法规定和理论界相关学说,借鉴国外相关理论及立法、司法实践,为我国正当防卫限度认定路径的重构献微薄之力。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依次分别为:第一部分介绍我国正当防卫限度的立法规定,并通过几个案例总结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限度认定面临的难题。第二部分分析造成我国正当防卫限度认定困境的理论学说,并对其进行总结、归纳和探讨,明确各种学说的利弊,尝试探究正当防卫限度认定困难重重的根源。第三部分考察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国家和地区防卫限度认定的司法实践,借鉴相关地区正当防卫限度认定的立法规定和理论学说,综合国内相关立法、学说和司法实践来分析判断,为改进、完善正当防卫限度的认定提供一些参考。第四部分重构正当防卫限度的认定路径。通过总结理论界的各种学说,借鉴国外相关理论与实践,重构正当防卫限度认定路径,提出了“层级说”,并针对典型案例进行展开、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