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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过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也不利于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学者从城乡收入差距的发展趋势、影响因素、如何缩小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本文将从金融发展角度来对城乡收入差距这一问题进行新的思考。本文研究欠发达地区金融中介发展如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借鉴收入分配理论、二元经济结构和金融发展理论,分析金融中介机构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发现在不完善的金融市场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无法判断借款人违约的概率,根据借款人财富状况决定贷款额则成为理性选择,使金融机构相应表现出“嫌贫爱富”的特征,其企业贷款必然向大中型企业倾斜,而大中型企业出于自身发展的考虑大多设在城市,农村的乡镇企业能从金融机构得到的贷款很少;另外个人贷款中,考虑到贷款安全性问题,金融机构往往选择有稳定收入的个人,而这部分人集中在城市,大多数农民被排除在外,这两方面导致了金融机构厚城市薄农村的现象,为城市提供更多建设资金,间接扩大城乡收入差距。因此,金融中介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如果金融机构发展在信息不对称方面有所改善,则可能有助于信用好的穷人得到资金扶持改善贫困现状,进而减少城乡收入差距,但如果金融机构发展只是表现为规模的扩大,则可能进一步加剧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在梳理金融中介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影响的作用机理的基础上,论文通过构建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模型,对欠发达地区金融中介发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选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GDP的比值作为衡量金融中介发展的指标;城镇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实际纯收入的比值作为衡量城乡收入差距的指标。利用2007年人均GDP最低的六个省份(贵州、甘肃、云南、安徽、广西、江西)从1980年—2007年的面板数据,进行计量检验。国际上关于金融发展与收入差距的理论有两种不同的假说,一种认为金融发展与收入差距关系呈现出倒U型轨迹,另外观点一种认为金融发展会缩小收入差距。而我们的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在欠发达地区,随着金融中介的发展,城乡收入差距也随之扩大。即没有表现出Greenwood论证的收入差距随着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呈现“倒U型”曲线,也没有出现收入差距随着金融发展缩小的结果。另外,没有出观Kuzents提出的收入差距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呈现“倒U型”曲线。通过进一步分析,以为欠发达地区金融中介发展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主要原因是:第一,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缺少抵押品,常常导致乡镇企业和农民无法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融资。第二,金融机构吸收农户储蓄,大量农村资金外流,转而投入到城市工业企业和房地产项目。第三,国有商业银行在转轨时期受政府政策偏好的影响,国有银行70%以上的资金流入国有企业。银行改革后,越来越强调其盈利能力。对农户和乡镇企业贷款要支付更多的还贷能力调查成本和还款的催缴成本,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从1999年开始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大量县级支行,使农村金融服务更加短缺。第四,在农村和农业贷款中,真正面向农户的很少,贷款主要集中在大型基础设施等项目上,而对迫切需要提供金融服务的农业生产和中小型工商业活动却处于紧缩的状态。鉴于上述原因,本文认为可以通过培植农村本地区的互助型金融机构、加速改革土地产权制度使农民对土地拥有更多的权利(如抵押权)、通过税费或补贴等形式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盈利性等各种方式来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体系,使农民能利用金融机构有效增加收入,以缩小目前日益严重的城乡收入差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