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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处亚热带,因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境内多山,森林覆盖率高,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其中,从2006年的全国森林资源情况调查统计数据来看,福建省的森林覆盖率为62.96%,高居全国首位。在林业用地方面,全省共有林业用地908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4.7%,其中80%以上林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全省农民人均耕地不足半亩,而人均山地面积却有4亩,从数据的比较就可以看出,林业尤其是集体林业在福建的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省集体林业和和其他产业一样经历了数次的改革、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以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产权界定不清晰,流转不畅等问题,以致在集体林业经营中主体不明确,无法充分调动林农的积极性,“八分山”的巨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从2003年开始,福建省在原有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展开了以“林权到户”为核心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此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区的林地、林木权属得到了明确(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营主体),林农有了生产的积极性,收入大幅增加;同时,林权流转市场的建立及配套措施的完善使集体林业的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集体林业生产效率也得到了极大提升,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同时,由于实践的不断发展及各地的集体林业现状的不同,我们应该看到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仍存在着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首先,如何让林农在得到产权后能充分切实地行使自主权,从而真正体现所有者权益,这是关系到集体林改成败的一个重要前提;其次,怎样让集体林权更合理、有序、顺畅的流转起来,提高林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从而提高林业的生产力,是集体林改的关键;最后,新的林业产权制度能否落实,配套改革是重中之重,如何建立和完善林权流转市场,扶持林业中介组织的发展,改革现有的林业管理制度和税费政策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及其必要性。第二部分为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晰产权的改革实践,二是促进林权流转、完善配套措施改革、重构林业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改革的具体实践。本文第四部分为对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评价,主要分析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本文最后一部分为完善福建集体林权制度的建议,希望藉此对提高集体林业经济效率和其它地区的集体林业改革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