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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仍然是新世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关系到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关系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也影响到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农村劳动力的出现,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其他国家也都经历过。但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还存在着一些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条件。尤其是河南这个人口大省,人多地少,工业化程度较低,城镇化速度较慢,全省17个地级市(含省会郑州)和一个省辖市济源市,城镇就业已经处于饱和状态。因此,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规模的转移,存在着一定的就业压力。同时,大量农村人口过分集中地涌入城市,对城市的交通、升学、就医等方面的资源和设施也是巨大的考验,现在不少城市已经感受农村劳动力给以上这些方面造成的压力与不便。而在农村,由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离开,农业生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农业生产技术落后,进步缓慢,农业及相关产业不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少农村出现了“空心村”,外出务工人员常年在外打工,闲置的房屋比比皆是,也占用和浪费了不少土地资源;而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的大部分是年龄大的老人和家庭负担重的妇女。长此以往,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留守老人”自身行动困难,生活无助,更无法照顾第三代的学习,培养他们的道德和品质;“留守儿童”长期离开父母,亲情缺失、感情饥渴,监护缺位,很容易误入歧途,严重影响着他们今后的人生道路。这些因素都要求我们必须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道路。尤其是在河南这样一个农业大省,如果仅仅单纯强调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到自身生存压力也很大的大城市去,那无异于天方夜谭。当然,国内和声内也有不少业内学者也都提出了提高转移劳动力素质、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等多项建议,力求在本地、在农业相关行业消化多余的农村劳动力,但根据目前河南省的实际情况,要实现这些目标,还有许多实际工作要做。自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四个“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为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了宏伟蓝图。这是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解读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文件,我们可以发现与以往对农村工作的重点要求相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有了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是不再片面地强调经济增长,同时也包括农村的文化建设、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农村的社会组织建设,这意味着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公共事业包括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用品也要有较大发展,做到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并重,真正建设和谐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是不再单纯强调加快城市化。以往加快城市化已经带来一些问题,导致城乡差别加大和社会失衡。根据我国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矛盾将会长期存在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和谐社会建设要把重点放在农村,使农村缩小与城市的差距,逐步达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使农民能够在农村实现安居乐业的梦想。根据全省当前实际省情,就近转移和消化劳动力应该成为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向。一是还要继续稳定、有序地组织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提高他们的生存本领和技能,通过政策体制使这些转移到城市的农村劳动力与农村和土地彻底分离,真正融入城市,在城市安家落户,成为新市民群体。二是根据河南大城市少,几乎没有发达城市的现实情况,总结郑汴一体化的经验和得失,根据地域情况,逐步在全省形成几条有特色的城市工业带,从而达到中原城市群共同腾飞发展的良好局面,藉此大规模吸收农村劳动力到各种类型企业务工。三要通过多种措施,促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发展,提高留在农村的农民的收入。国家要加大对农村的资金发放力度,加大现代农业科技和使用技术的推广力度,使从事农业不再成为农民心中的痛。还要加大政策杠杆的调控力度,实行城乡统筹,通过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城镇化速度、改革户籍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从各个方面缩小城乡差距,最终达到城乡等值。这些主要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诸如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村的教育水平、医疗水平,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系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等,让农村的农民和在城市生活一样方便、自如、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