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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的触角早已深入到国家、社会等各个方面,因此互联网的安全问题早已不再是单一性的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由于网络可以跨越国界,因此网络安全也是一个值得在国际法层面探讨的问题,且现今网络安全也一直存在着国际困境,本文主要就网络安全作出国际法层面的讨论,以及就困境给出应对建议,并对我国网络安全法律制度作出分析。本文共分为5个部分,通过每个部分的分析,以在国际法的层面对网络安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在对我国的网络安全法律制度问题进行分析。本文第一部分主要是有关网络安全问题的概述。主要对网络安全概念进行了界定。以及对网络安全经历了从技术层面问题到法律问题的演进,由于网络的跨国界性,网络安全又经历了从国内法律问题到国际法律问题的演进进行了概述。现阶段网络安全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等诸方面的威胁。网络安全面临诸多威胁的主要原因是有关网络安全的国际法体系尚未形成,网络空间处于无序状态。本文第二部分是有关网络安全的国际法的分析。《网络犯罪公约》是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秩序的代表作,其规定的网络犯罪的模型对于各缔约国的国内立法具有引导作用,其倡导的国际合作模式也有助于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但其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如对于管辖权问题就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联合国的有关网络安全的文件可以视为网络安全的“软法”,虽然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对于维护网络安全仍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以及《从国际安全的角度来看信息和电信领域的发展秘书长报告》作为联合国大会正式文件,反映了电信和网络信息领域国家集中关注的问题,其中的一系列准则虽是国家自愿遵守,但对于今后的网络安全的国际立法具有指导作用,现阶段也仍可发挥“软法”的作用。本文第三部分是对网络安全国际困境的分析。主要分析了现今网络安全的两大困境,即条约困境和管辖困境,以及对这两大困境进行了原因分析。本文第四部分是对网络安全国际困境的应对。着重从两个方面给出了应对措施,在条约的应对方面注重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以及通过国际会议的方式解决条约困境。在管辖困境的应对方面采取关联性确立管辖权,第二种方式是通过对《网络犯罪公约》管辖条款的规定给出建议以解决管辖困境。本文第五部分是对我国网络安全法律制度的分析。在互联网在我国发展的二十多年中,产生了一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但我国网络安全法律制度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在立法理念上缺乏对于公民权利的关注,公民参与度较低,对于公民的权利救济也不够全面。域外的许多优秀法律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应注重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在监管方面应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的作用;在保护关键基础设施方面应成立专门的部门予以保护;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