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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的气候很特殊:冬季严寒且漫长,为了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乌鲁木齐设置并不断提高着建筑节能的标准,要求建筑必须具备良好的保温体系,这套保温体系不仅保证了冬季室内的热舒适,也可以在夏季提供很好的隔热能力;而夏季凉爽且短暂,“凉爽”体现在夏季室内平均室外温度很低,为27.4℃,平均室外相对湿度很低,为32%;“短暂”体现为虽然会出现高温,但持续时间很短。良好建筑隔热能力和较舒适的夏季热环境,似乎致使空调变得可有可无,但乌鲁木齐居住建筑普遍设有放置空调外机的隔板,而经调查发现空调的普及度很低仅为3%,很多空调隔板处于闲置状态;而且安装了空调的住户在夏季使用空调的频率并不高,造成了资源和能源的严重浪费。这是因为没有严谨的数据来判定乌鲁木齐居住建筑是否需要空调,各种规范标准只是提供一些宽泛模糊的条款作为参考,并没有考虑乌鲁木齐气候的特殊性和居民的生活习惯。受德国被动式建筑理论启发,提出居住建筑过热温度和超温频率概念:过热温度是指在夏季室内非空气调节环境中,室内热环境超过人体热舒适极限时的室内温度;超温频率是指建筑室内温度超过过热温度的总时间与一年时间的百分比。意思是当室内温度高于过热温度时需要降温,而高于过热温度的时长累计超过一定比例后需要设置空调,这是对夏季室内热环境评价及空调设置必要性的一个可量化指标,明确且严谨,在工程应用中可以精确的贴合地区气候特殊性和居民生活习惯。过热温度和超温频率研究体系以人体热舒适为基础,对乌鲁木齐居住建筑及住户进行现场调研实测,经过整理数据与分析影响因素后,建立乌鲁木齐居住建筑居民夏季室内热舒适适应性模型,并依据该模型确定室内过热温度,即舒适度等级为Ⅰ、Ⅱ和Ⅲ对应的过热温度分别是30.4℃、31.1℃和31.6℃。以往的标准规定当室内温度高于26℃时需要开启空调降温,但过热温度的确定意味着乌鲁木齐地区舒适度等级为Ⅰ级的居住建筑室内温度超过30.4℃时,才需要开启空调,这是空调开启的量化判断标准,并且依此可以更准确地计算建筑夏季能耗。乌鲁木齐已经颁布了75%建筑节能标准,高于全国的65%标准,未来所建的所有建筑都必须符合这个节能要求,所以挑选一栋节能标准为75%的居住建筑对其进行建模分析,确定了所有的房间在舒适度等级为Ⅰ级时,超温频率小于1%,这表示在整个夏季,该建筑没有一个房间室内温度高于30.4℃的时长累计超过87个小时,意味着没有一个房间的空调开启时长超过全年时长的1%,设置空调将是一种很浪费的行为,这样的居住建筑完全不需要设置空调。这就是过热温度和超温频率的工程应用,可以精准的判定建筑物是否需要空调或哪些房间需要空调。这也是对建筑节能节材及精细化发展的新角度的一次理论探索,未来可以推广和应用到全疆乃至全国的各类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