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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交易中过程中,消费者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与信息加之能力有限等因素,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完全的实现,此时,消费者的反悔权这一新型权利应运而生。作为一种倾斜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反悔权制度是以赋予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段法定期间内,无须任何理由便可取消购买同时也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的权利。反悔权制度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原则和经济活动中的效率原则,也是法治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干预和调控的一种手段。反悔权制度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发展的趋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2013年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加了反悔权的规定。虽然新法中增加了反悔权的规定,但是其规定过于笼统和简单,可操作性较弱,不能够满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需求。文章通过对反悔权的研究,联系当前的中国国情,并且吸取世界发达国家及地区立法精华,通过梳理我国反悔权的立法进程、分析我国消费者反悔权的不足,并就反悔权的具体制度设计提出完善建议。文章除了引言和结语部分外,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目前我国的反悔权立法现状。这个部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地方立法,主要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二是司法解释中关于反悔权的规定;最后是国家层面立法,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从三个方面来梳理反悔权的立法历程,在梳理过程中可以看出反悔权制度在我国法律层面的发展才刚刚起步,立法中仍存在较多的不完善之处。第二部分,分析当前我国反悔权的立法不足。我国反悔权制度的不足是多方面的,主要有适用范围的窄、行使方式不完善、缺乏经营者告知义务、双方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未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利益等方面,文章在这一部分将对这些不足作出逐一的分析。第三部分,域外的反悔权立法规定及借鉴。文章主要考察了英、美、德、日等发达国家的反悔权制度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反悔权相关规定,并且在此基础上得到启示,在立法层级、适用范围、反悔权适用期限以及经营者告知义务等方面予以借鉴。第四部分,我国反悔权的的完善对策。此部分为文章的重点部分,主要针对第二部分的不足重点阐述的。通过借鉴各国的立法规定,再联系中国实际国情,从拓宽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适用范围、完善其行使要件、强化经营者告知义务、明确双方法律责任以及维护双方利益平衡等方面对我国消费者反悔权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