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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纷纷兴起了以“政府再造”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浪潮。其中,尤以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海关推行的以“流程再造”、“客户导向”为特征的改革引人注目。业务流程再造理论(BPR)以其思想的先进性和革命的彻底性成为西方政府关注的中心,并为政府变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近年来,我国海关税收取得显著成绩,连年创出新高。但是,从2005年年初开始,由于一般贸易进口大幅下降,使海关税收明显减少,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在2005年全国海关税收工作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了综合治税的概念。所谓海关综合治税,就是将全国海关执法监管力量整合为一线管理、后续管理、打击走私3支力量,通过审单中心和风险管理两个平台,实现3支力量的良性互动,全面增强海关税收征管能力,全力管住管好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减免税3个涉税渠道,提高海关应收尽收水平。然而,长期以来,海关内部机制、体制、手段上的问题日渐突出:管理体制相对封闭,管理理念相对落后,严格按职能划分的组织结构效率低下,传统业务流程环节多,效率低。这些弊端已不能适应综合治税的需要,同时,业务量迅猛增长与海关资源有限增长的矛盾与日俱增;企业要求加快通关速度的呼声愈演愈烈。因此,海关业务流程再造势在必行。本文拟在借鉴业务流程再造理论的基础上,探讨其在海关综合治税中的应用。首先,阐述了业务流程再造的基本原理,包括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基本内涵、实施原则及步骤等,介绍了业务流程再造在国内外海关的研究应用现状。其次,从业务流程再造的主要层面(包括组织结构、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对中国海关再造提出总体构想。最后,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基于综合治税的成都海关业务流程和机构设置等进行深入思考与重新设计,以实现组织结构“扁平化”,通关业务流程“前推后移”,信息资源充分共享、风险管理切实有效,从而整合部门及信息资源,提高各涉税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强风险处置能力,为税收的后续管理提供依据,实现税收单—目标管理向全面过程管理的转变,为构筑海关综合治税大格局奠定基础,更好地发挥海关把关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