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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移动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商业活动由线下向线上转化,这直接带动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的总规模达到了 31.2万亿元(包含第三方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预付卡、线下收单等业务),同比增长33.91%。作为典型的双边市场行业,电商交易是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的基础与摇篮,第三方支付平台是电商安全交易的保障。然而行业在短短十年里呈指数型扩张的同时,必然会产生诸如非理性价格竞争、垄断、沉淀资金安全、客户信息安全、政府监管缺失等产业问题。尤其近年来,支付宝长期占据市场近百分之五十的市场份额,支付宝、财付通、银联三家企业总计占据市场接近百分之八十的市场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或者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第三方支付行业基本形成了较强的垄断竞争格局。面对这种垄断倾向,研究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市场势力的来源,用多种方法测度市场势力值,分析市场势力的影响,研究当局规制措施,测度规制效率格外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首先阐述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背景、研究意义,并对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做了整合。然后对第三方支付产业的运行机制、市场势力的来源与测度方法、产业规制的必要性三个方面展开理论研究。紧接着用实际数据测度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市场势力,研究我国、美国、欧盟的监管现状,运用数据包络法测度政府市场规制的效率,分析监管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规制的建议与意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第三方支付市场是一个双边垄断竞争市场,定价模式为倾斜式定价,存在交叉补贴与掠夺性竞争。2、文本经过CRn、HHI、EI三个集中度指标与一个勒纳指数的测算,发现第三方支付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势力,且其市场势力来自于规模经济效应、进入壁垒、产品差异化、客户忠诚度这四个方面。3、既然第三方支付的市场势力会给社会带来诸如降低资源配置效率、非正常价格竞争、违规经营等负面影响,于是我国政府自2010年来就经营许可管理、经营退出管理、消费者权益管理、备付金管理、防洗钱管理、价格管理这六个方面对该产业进行规制。4、运用超效率的DEA模型所计算的规制效率结果表明:我国规制效率尚不稳定,阶段性的规制“试错”特征较为显著,监管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监管态度谨慎稳健。同时规制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问题集中于法律层级过低、分业监管归属不够明确、用户权益难以切实得到保障、过高的准入门槛具有两面性、对价格规制几乎为零。5、最后本文借鉴了美国与欧洲的规制经验,提出如下政策建议:我国应该提升第三方支付政策的法律位阶、加强准入退出管理、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加强备付金管理、加大惩罚力度、规范定价行为。